[实用新型]一种建筑用警示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022021628.3 | 申请日: | 2020-09-16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57162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9 |
| 发明(设计)人: | 陈土益;骆秋芬 | 申请(专利权)人: | 骆秋芬 |
| 主分类号: | E01F9/608 | 分类号: | E01F9/608;E01F9/615;E01F9/619;E01F9/65 |
| 代理公司: | 安徽明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4183 | 代理人: | 赵军 |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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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建筑 警示 装置 | ||
1.一种建筑用警示装置,包括装置框(1),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框(1)的中部设置有方形槽(11);所述方形槽(11)的一侧通过螺栓(13)可拆卸设置有透明板(12);所述透明板(12)的外侧上部活动相抵有除尘圆筒(14);所述除尘圆筒(14)的两端分别通过第三转轴(26)和第四转轴(27)转动安装有方形块(21);所述方形块(21)滑动设置在凹槽(28)的顶端内;所述凹槽(28)对称设置在装置框(1)的两侧内;所述凹槽(28)内分别转动安装有第一蜗杆(15)和第二蜗杆(16),且第一蜗杆(15)和第二蜗杆(16)传动配合连接;所述第一蜗杆(15)和第二蜗杆(16)传动啮合有螺纹管(20),且螺纹管(20)转动安装在方形块(21)内;所述螺纹管(20)共设有两组,且一组螺纹管(20)传动啮合有传动装置;所述第一蜗杆(15)的底端传动连接有第二电机(19);所述第三转轴(26)远离除尘圆筒(14)的一端固定安装有第二锥齿轮(25);所述第二锥齿轮(25)传动啮合有传动装置;所述装置框(1)的下方设置有支撑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装置包括安装板(3)、支撑杆(9)和底座(10);所述安装板(3)设置在装置框(1)的下方中部,且安装板(3)与装置框(1)转动安装;所述安装板(3)的底端对称固定安装有支撑杆(9);所述支撑杆(9)的底端固定安装在底座(10)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电机(19)固定安装在装置框(1)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装置包括第二齿轮(22)和第一锥齿轮(24);所述第一锥齿轮(24)与第二锥齿轮(25)传动啮合;所述第一锥齿轮(24)固定安装在第二转轴(23)上;所述第二转轴(23)转动安装在方形块(21)内;所述第二转轴(23)的顶端固定安装有第二齿轮(22);所述第二齿轮(22)与螺纹管(20)传动啮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蜗杆(15)和第二蜗杆(16)的底端均固定安装有第一齿轮(17),且第一齿轮(17)通过链条(18)传动配合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3)的中部转动安装有第一转轴(4);所述第一转轴(4)的顶端固定安装在装置框(1)的底端中部上;所述装置框(1)的两侧内对称固定安装有条形灯(2);所述第一转轴(4)的底端传动连接有第一电机(7);所述第一电机(7)固定安装在安装板(3)内;所述安装板(3)的顶端内设置有圆环槽(6);所述圆环槽(6)的两侧内对称滑动设置有限位块(5);所述限位块(5)对称固定安装在装置框(1)的底端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建筑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3)的下方设置有固定安装有控制器(8),且控制器(8)与第一电机(7)、条形灯(2)和第二电机(19)电性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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