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用货物架的限位结构有效
| 申请号: | 202022017942.4 | 申请日: | 2020-09-15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16857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1 |
| 发明(设计)人: | 员荣海;孙振坤;员培;李景程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深海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4D9/00 | 分类号: | B64D9/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中科创为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384 | 代理人: | 宋鹏跃;彭涛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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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货物 限位 结构 | ||
1.一种无人机用货物架的限位结构,包括货物架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货物架主体(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杆(2),两个固定杆(2)相对的一侧之间固定连接有支撑板(3),所述支撑板(3)的顶部开设有凹槽(4),所述凹槽(4)的内腔活动连接有陈放盒(5),所述陈放盒(5)的前侧和后侧均设置有限位机构(6)。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用货物架的限位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6)包括限位杆(601),所述支撑板(3)顶部的前侧和后侧均开设有与限位杆(601)配合使用的固定槽(602),所述限位杆(60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限位板(603),所述固定杆(2)的顶部活动连接有移动杆(604),所述限位杆(601)靠近移动杆(604)的一侧开设有与移动杆(604)配合使用的限位槽(605)。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无人机用货物架的限位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杆(604)的内腔活动连接与固定壳(7),所述固定壳(7)的底部与固定杆(2)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移动杆(604)的顶部开设有与固定壳(7)配合使用的移动槽(8)。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无人机用货物架的限位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壳(7)的内腔活动连接有移动板(9),所述移动板(9)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拉杆(10),所述拉杆(10)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连接板(11),所述连接板(1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定位块(12),所述移动杆(604)的顶部开设有与定位块(12)配合使用的定位槽(13),所述拉杆(10)的表面套设有弹簧(14)。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无人机用货物架的限位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杆(2)的顶部开设有滑槽(15),所述滑槽(15)的内腔活动连接有滑块(16),所述滑块(16)的顶部与移动杆(604)的顶部固定连接。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无人机用货物架的限位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壳(7)的顶部开设有与拉杆(10)配合使用的通孔(17),所述连接板(1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拉环(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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