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履带皮带扒渣机的挖斗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2021964783.2 | 申请日: | 2020-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374131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0 |
发明(设计)人: | 朱宗彪;孙阳阳;张严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襄阳卓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F9/00 | 分类号: | E02F9/00;E02F9/28;E02F3/04;E21D9/1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创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67 | 代理人: | 肖琪 |
地址: | 441000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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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履带 皮带 扒渣机 机构 | ||
1.一种履带皮带扒渣机的挖斗机构,包括壳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顶端固定连接有连接座(3),所述壳体(1)的内部设置有可更换结构(2),所述壳体(1)底端的一端设置有可调节结构(4),所述壳体(1)的底端设置有辅助扒渣结构;
所述辅助扒渣结构包括放置腔(7),所述放置腔(7)设置在壳体(1)的底端,所述放置腔(7)的内部设置有辊轴(8),所述放置腔(7)的两侧活动铰接有连接杆(6),所述连接杆(6)的一侧活动连接有第三螺栓(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履带皮带扒渣机的挖斗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更换结构(2)由安装座(201)、固定槽(202)、格栅斗(203)和第一螺栓(204)组成,所述安装座(201)的顶端与壳体(1)内部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安装座(201)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固定槽(202),所述固定槽(202)的内部之间设置有格栅斗(203),所述固定槽(202)的底端活动连接有第一螺栓(20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履带皮带扒渣机的挖斗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栅斗(203)的顶端和底端嵌在固定槽(202)的内部,所述格栅斗(203)通过第一螺栓(204)与固定槽(202)之间构成拆卸安装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履带皮带扒渣机的挖斗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调节结构(4)由套筒(401)、斗齿(402)、第二螺栓(403)和预留孔(404)组成,所述套筒(401)的一端与壳体(1)一端的底端固定连接,所述套筒(401)的内部设置有斗齿(402),所述套筒(401)的底端设置有预留孔(404),所述预留孔(404)的内部活动连接有第二螺栓(403)。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履带皮带扒渣机的挖斗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斗齿(402)的外径小于套筒(401)的内径,所述斗齿(402)嵌在套筒(401)的内部,所述斗齿(402)与套筒(401)之间构成伸缩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履带皮带扒渣机的挖斗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辊轴(8)设置有七组,所述辊轴(8)在放置腔(7)的内部呈等间距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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