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秸秆可燃垃圾综合处理发电供暖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1961074.9 | 申请日: | 2020-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3019568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20 |
发明(设计)人: | 田军;王艳忠;王帆;陈科铭 | 申请(专利权)人: | 辉南县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2B1/22 | 分类号: | F22B1/22;F24H1/00;F24D15/02;F23J15/04;F23J15/02;F23J15/06;B03C3/017;A61L9/015;A61L9/16 |
代理公司: | 通化旺维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22205 | 代理人: | 王阳 |
地址: | 135100 吉林省***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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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秸秆 可燃 垃圾 综合 处理 发电 供暖 系统 | ||
1.秸秆可燃垃圾综合处理发电供暖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顺次连接的锅炉(1)、蒸汽过滤器(2)、烟气换热器(3)及尾气静电净化器(7),锅炉出烟管道(8)与烟气换热器(3)连接。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秸秆可燃垃圾综合处理发电供暖系统,其特征在于锅炉炉膛内有产生蒸汽的炉筒及炉膛侧壁处的水套箱,锅炉带有蒸汽出口(9)和热水出口(10)。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秸秆可燃垃圾综合处理发电供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尾气静电净化器(7)由下至上包括烟气管道(11)、内含电极的过烟管束(12)、烟气出口(13),电极(14)为镍条带,其上间隔、错开有凸尖(21),电极(14)下端有露出过烟管束外的非金属配重体(16)。
4.按照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秸秆可燃垃圾综合处理发电供暖系统,其特征在于烟气换热器(3)与尾气静电净化器(7)之间连接有降尘的冷凝净化器(4)。
5.按照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秸秆可燃垃圾综合处理发电供暖系统,其特征在于烟气换热器(3)与尾气静电净化器(7)之间连接有去除有害物质的臭氧净化器(5)。
6.按照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秸秆可燃垃圾综合处理发电供暖系统,其特征在于烟气换热器(3)与尾气静电净化器(7)之间连接有脱硫的活性炭净化器(6)。
7.按照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秸秆可燃垃圾综合处理发电供暖系统,其特征在于烟气换热器(3)与尾气静电净化器(7)之间依次连接有降尘的冷凝净化器(4)、去除有害物质的臭氧净化器(5)、脱硫的活性炭净化器(6)。
8.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秸秆可燃垃圾综合处理发电供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臭氧净化器(5)由下至上包括烟气管道(11)、臭氧发生器、过烟管束(18)、烟气出口管路。
9.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秸秆可燃垃圾综合处理发电供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性炭净化器(6)由上至下包括烟气管道(11)、过烟管束(18)、活性炭托盘(15)、烟气出口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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