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辅助公安监控无人机挂仓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935829.8 | 申请日: | 2020-09-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26294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5 | 
| 发明(设计)人: | 胡荣强;张建伟;李浩鸣;闫静;夏振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飞眼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4D47/00 | 分类号: | B64D47/00;B64D47/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沁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84 | 代理人: | 林捷达 | 
| 地址: | 300000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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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辅助 公安 监控 无人机 | ||
1.一种辅助公安监控无人机挂仓,其特征在于,包括
无人机组件(100),所述无人机组件(100)包括无人机本体(110)、连接块(120)、伸缩件(130)和活动件(150),所述连接块(120)固定在所述无人机本体(110)的底部,所述连接块(120)的内部开设有凹槽(121),所述凹槽(121)的两侧对称开设有第一空腔(122),所述第一空腔(122)位于所述连接块(120)的内部,所述伸缩件(130)固定在所述凹槽(121)的内部,所述伸缩件(130)的端部固定有固定板(140),所述固定板(140)与所述凹槽(121)的内表面滑动连接,所述活动件(150)滑动连接在所述第一空腔(122)的内部;
连接机构(200),所述连接机构(200)包括固定块(210)和第二活动板(220),所述固定块(210)的内部对称开设有第二空腔(211),所述第二活动板(220)活动连接在所述第二空腔(211)的内部,所述第二活动板(220)的一侧外表面固定有卡块(221),所述卡块(221)滑动贯穿所述第一空腔(122)的外表面延伸至内部,所述第二活动板(220)的另一侧与所述第二空腔(211)之间固定有第二弹性件(222);
悬挂机构(300),所述悬挂机构(300)包括仓体(310)和固定组件(320),所述仓体(310)固定在所述固定块(210)的底部,所述仓体(310)的内部开设有第一滑槽(311),所述固定组件(320)固定在所述第一滑槽(311)的内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辅助公安监控无人机挂仓,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本体(110)的底部固定有支架(1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辅助公安监控无人机挂仓,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件(130)包括套筒(131)、第一弹性件(132)和支撑柱(133),所述套筒(131)均匀固定在所述凹槽(121)的内部,所述第一弹性件(132)固定在所述套筒(131)的内部,所述支撑柱(133)的一端与所述第一弹性件(132)的端部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柱(133)与所述套筒(131)的内表面滑动连接,所述支撑柱(133)的另一端与所述固定板(140)的表面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辅助公安监控无人机挂仓,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131)的内表面固定有第一限位块(1311),所述支撑柱(133)的外表面固定有与所述第一限位块(1311)相匹配的第二限位块(133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辅助公安监控无人机挂仓,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件(150)包括第一活动板(151)、固定柱(152)和按压部(153),所述第一活动板(151)滑动连接在所述第一空腔(122)的内部,所述固定柱(152)贯穿固定在所述第一活动板(151)的内部,所述固定柱(152)的一端贯穿所述第一空腔(122)延伸至外部,所述按压部(153)固定在所述固定柱(152)的端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辅助公安监控无人机挂仓,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块(221)的端部上端为倾斜设置,所述卡块(221)的直径与所述固定柱(152)的直径为相同设置,所述卡块(221)与所述固定柱(152)的端部紧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辅助公安监控无人机挂仓,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组件(320)包括第一螺纹杆(321)、第二螺纹杆(322)和两个第一滑块(323),所述第一螺纹杆(321)的一端转动连接在所述第一滑槽(311)的内表面,所述第一螺纹杆(321)的另一端固定有第二螺纹杆(322),两个所述第一滑块(323)分别螺纹贯穿于所述第一螺纹杆(321)和所述第二螺纹杆(322)的外表面,两个所述第一滑块(323)与所述第一滑槽(311)的内表面滑动连接,两个所述第一滑块(323)的顶面均固定有夹紧板(324),所述夹紧板(324)与所述仓体(310)的表面滑动连接,所述夹紧板(324)的表面固定有防护件(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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