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煤矿井下照明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879237.9 | 申请日: | 2020-09-0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27230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5 |
| 发明(设计)人: | 刘鹏;刘平;王学峰;余波;孟泽勋;谢红光;智强;李晓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S8/06 | 分类号: | F21S8/06;F21V21/104;F21V21/00;F21V17/16;F21W131/40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刘永珍 |
| 地址: | 017209 内蒙古自治***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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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煤矿 井下 照明 装置 | ||
1.一种煤矿井下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托架、“凵”字型的槽板和若干个筒灯;
在巷道的两侧壁的上方分别通过若干个所述托架固定有与所述巷道顶板的夹角为45°的所述槽板;
所述托架的固定杆的一端水平螺接固定在所述巷道的侧壁内;所述托架的第二支撑杆的顶端通过连接钢丝固定在所述巷道顶部的锚杆上;
在所述槽板的中间板上均匀开设有若干个通孔;在所述通孔内卡接固定有所述筒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井下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架包括所述固定杆、第一支撑杆、所述第二支撑杆、托板和压板;
在所述固定杆的另一端固定有与所述固定杆的夹角为45°的所述第一支撑杆;在所述固定杆上还固定有与所述第一支撑杆相互平行的所述第二支撑杆;
在所述第一支撑杆和所述第二支撑杆的下方套设固定有所述托板;在所述第一支撑杆和所述第二支撑杆的顶端活动套设有所述压板;在所述第一支撑杆和所述第二支撑杆的顶端分别螺接有固定螺母;
所述槽板的中间板搭接在所述第一支撑杆上;所述槽板的两个侧板分别与所述托板和所述压板相接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煤矿井下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和所述压板均与所述第一支撑杆相互垂直。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一种煤矿井下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筒灯包括灯体、环状外壳和弹簧卡扣;
在所述灯体的发光端套设固定有所述环状外壳;在所述灯体的外侧壁均匀固定有至少两个所述弹簧卡扣;
所述灯体插设在所述通孔中;在所述通孔位于所述槽板外的一端开设有与所述环状外壳相匹配的卡槽;所述环状外壳卡接在所述卡槽内;所述弹簧卡扣卡接在所述槽板的内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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