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方便拆装的轨道梁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857869.5 | 申请日: | 2020-08-3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57135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9 |
| 发明(设计)人: | 包序勤;杨爽;刘晓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羿鹏轨道交通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1B25/22 | 分类号: | E01B25/22;E01B25/24 |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朱小兵 |
| 地址: | 200082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方便 拆装 轨道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方便拆装的轨道梁,涉及轨道梁安装技术领域,包括立柱,所述立柱下方设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上设有连接槽,所述连接槽连接有轨道梁,所述轨道梁下方设有第二连接块,所述轨道梁上设有连接翼缘,所述连接柱穿过轨道梁和立柱压紧块压住,所述压紧块连接有复位弹簧,所述连接柱用螺栓和螺母固定连接在立柱内,所述两轨道梁之间设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上方设有tst弹塑体,限位块和连接块上连接槽对两轨道梁初定位,将连接柱穿过连接槽孔固定,再依次连接螺栓完成两轨道梁初连接,再将两连接翼缘和两第二连接块用第二螺栓固定连接,完成对两轨道梁固定连接,连接板、tst弹塑体和碎石混合物组成无缝式伸缩装置。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轨道梁安装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方便拆装的轨道梁。
背景技术
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即空中轨道列车,轨道在列车上方,由钢铁或水泥立柱支撑在空中。由于将地面交通移至空中,在无需扩展城市现有公路设施的基础上可缓解城市交通难题,又由于它只将轨道移至空中,而不是像高架轻轨或骑坐式单轨那样将整个路面抬入空中,因此克服了其他轨道交通系统的弊病,在建造和运营方面具有很多突出的特点和优点,悬挂式单轨交通轨道系统通常由多跨预制钢结构轨道梁连接而成,且单跨轨道梁的长度通常为18m-30m,属超长构件,构件运输非常困难,因此单跨轨道梁通常需要进行工 厂分段加工,现场拼接后吊装的施工方法。现场焊接拼接受户外环境因素影响较大,施工效率低,且焊接质量和精度又难以保证。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方便拆装的轨道梁,在使用时,通过限位块和连接块上连接槽对两轨道梁初定位,将连接柱穿过连接槽,固定在连接腔十字槽内,再依次连接螺栓完成两轨道梁初连接,再将两连接翼缘和两第二连接块用第二螺栓固定连接,完成对两轨道梁固定连接,翼缘增加轨道梁抗扭系数,轨道梁之间留有伸缩缝,伸缩缝底部设有连接板,连接板连接tst弹塑体和碎石混合物无缝连接两轨道梁,适用于一年的各个时期,让施工更加方便和使行车更加平稳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方便拆装的轨道梁,包括立柱,所述立柱上悬臂梁下方固定连接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上设有连接槽,所述连接块上连接槽连接有轨道梁上端,所述两轨道梁在连接端下方设有第二连接块,所述轨道梁两侧设有翼缘,所述轨道梁在连接端设有连接翼缘,所述连接翼缘和第二连接块上设有螺栓孔,所述轨道梁和立柱相接处内部上方设有连接槽孔,所述连接槽孔穿过轨道梁直至立柱内,所述两连接槽孔内设有连接柱,所述连接柱连接至立柱内部连接腔底内壁上压紧块,所述压紧块上方设有复位弹簧的一端,所述复位弹簧的另一端固定连接连接腔上内壁,所述连接柱内设有螺栓孔,所述连接柱用螺栓和螺母固定连接在立柱内。
在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轨道梁上方设有限位块,所述两轨道梁用第二螺栓和第二螺母穿过两第二连接块与翼缘上螺栓孔固定连接,所述连接腔底内壁设有十字槽,所述连接柱为I型连接轴,所述连接柱在十字槽内,所述连接槽孔在轨道梁内壁内为圆型孔有一定深度,所述连接柱在连接立柱时与轨道梁内部水平高度一致。
在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两轨道梁之间设有伸缩缝,所述伸缩缝上设有伸缩装置,所述伸缩装置底部设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上方设有tst弹塑体和碎石混合物,所述连接板分别深入两轨道梁内顶住第二连接腔外内壁上第二限位块,所述第二限位块连接第二复位弹簧的一端,所述第二复位弹簧连接第二连接腔内壁。
在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连接柱在轨道梁和立柱相接处呈阵列分布,所述连接翼缘和第二连接块螺栓孔呈阵列分布,所述螺栓和螺母穿过立柱固定在同一水平线上的连接柱。
在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压紧块四周分别设有连接块,所述连接腔四周内壁设有连接槽,所述压紧块由复位弹簧拉紧和连接腔滑动连接,所述第二限位块和第二连接腔连接方式与压紧块和连接腔连接方式一样,均为滑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羿鹏轨道交通开发(上海)有限公司,未经羿鹏轨道交通开发(上海)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1857869.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