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基坑施工用地面沉降监测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1807192.4 | 申请日: | 2020-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21353892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5 |
发明(设计)人: | 张宪营;薛清城;梁康;王亚威;赵立志;孙铭远;王泓淳;张维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00 | 分类号: | E02D1/00;E02D3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栈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670 | 代理人: | 余柯薇 |
地址: | 300467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自***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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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坑 施工 用地 沉降 监测 装置 | ||
1.一种基坑施工用地面沉降监测装置,包括立柱(1),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1)的一侧通过卡槽(2)和卡块(3)活动安装有固定块(4),所述固定块(4)的中部活动安装有活动杆(6),所述固定块(4)的中部固定安装有指示牌(5),所述指示牌(5)活动安装在活动杆(6)的外侧,所述活动杆(6)的上部通过螺钉(12)与顶盖(11)活动安装,所述顶盖(11)的上部活动安装有水平仪二(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坑施工用地面沉降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6)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垫脚(8),所述垫脚(8)的上部开设有方槽(9),所述方槽(9)的内部活动安装有水平仪一(1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坑施工用地面沉降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6)为四根方柱固定组成,所述活动杆(6)的长度值为三米,所述活动杆(6)的前侧固定安装有标尺(7)。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坑施工用地面沉降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块(4)的数量为三个或多个,三个或多个所述固定块(4)均通过卡槽(2)和卡块(3)进行活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坑施工用地面沉降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1)的上部固定安装有水平仪三(14)。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坑施工用地面沉降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牌(5)为三角形指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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