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甲醛尾气焚烧炉有效
申请号: | 202021666074.6 | 申请日: | 2020-08-11 |
公开(公告)号: | CN21330011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8 |
发明(设计)人: | 蒋建华;张明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春宝化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7/06 | 分类号: | F23G7/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1500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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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甲醛 尾气 焚烧 | ||
1.甲醛尾气焚烧炉,包括热锅炉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热锅炉本体(1)外侧壁设有检修台(2),所述检修台(2)包括固定于所述热锅炉本体(1)外侧壁的固定架(3),所述固定架(3)上设有行走台(4),所述行走台(4)上侧壁设有防护栏(5),所述检修台(2)上设有扶梯(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甲醛尾气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3)包括复数个固定于所述热锅炉本体(1)外侧壁的固定杆(31),相邻所述固定杆(31)之间连接有支撑杆(32),所述支撑杆(32)和所述固定杆(31)上均设有多个与所述行走台(4)相固定的固定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甲醛尾气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杆(31)下端设有第一加强筋(311),所述第一加强筋(311)上远离所述固定杆(31)一端固定于所述热锅炉本体(1)上,所述第一加强筋(311)倾斜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甲醛尾气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台(4)包括固定于所述固定杆(31)上表面的行走板(41),所述行走板(41)下端设有与所述固定槽相嵌合的嵌合杆(42),所述嵌合杆(42)外表面设有螺纹,所述嵌合杆(42)通过螺母与所固定杆(31)固定。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甲醛尾气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栏(5)包括所述固定杆(31)远离所述热锅炉本体(1)的一端均设有竖直杆(51),相邻所述竖直杆(51)之间这有固定横杆(5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甲醛尾气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杆(51)侧壁设有第二加强筋,所述第二加强筋远离所述竖直杆(51)一端倾斜固定于所述行走台(4)上。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甲醛尾气焚烧炉,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检修门(7),所述检修门(7)铰接于所述竖直杆(51)上,所述检修门(7)设置于所述扶梯(6)与所述固定架(3)连接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甲醛尾气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梯(6)与所述检修台(2)上端均设有雨棚(8),所述检修台(2)上雨棚(8)固定于所述热锅炉本体(1)外侧壁上,所述扶梯(6)上的检修台(2)通过立杆固定于所述扶梯(6)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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