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微纳米气泡曝气器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641399.9 | 申请日: | 2020-08-10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85532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2 |
| 发明(设计)人: | 张天柱;薛晓莉;杨文华;赵跃钢;任强;张志立;吴娜;谷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中农天陆微纳米气泡水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1F3/04 | 分类号: | B01F3/04;B01F5/04;B01F15/00;B01F1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迎硕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12 | 代理人: | 钱扬保;张群峰 |
| 地址: | 101100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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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纳米 气泡 曝气器 | ||
1.一种微纳米气泡曝气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外管(5-1)、内腔体(5-2)和通气腔体(5-3);其中,内腔体(5-2)和通气腔体(5-3)内置于外管(5-1)中;
内腔体(5-2)包括依次连接的进水腔体(5-20)、第一腔体(5-21)、第一喉腔(5-26)、第二腔体(5-22)、第三腔体(5-23)、第四腔体(5-24)、第二喉腔(5-27)和出水腔体(5-28);进水腔体(5-20)为等径腔体;第一腔体(5-21)连接于进水腔体(5-20)且直径逐渐缩小;第一喉腔(5-26)连接于第一腔体(5-21)且直径不变;第二腔体(5-22)连接于第一喉腔(5-26)且直径逐渐扩大;第三腔体(5-23)连接于第二腔体(5-22)且直径不变;第四腔体(5-24)连接于第三腔体(5-23)且直径逐渐缩小;第二喉腔(5-27)连接于第四腔体(5-24)且直径不变;出水腔体(5-28)连接于第二喉腔(5-27)且直径逐渐扩大;
通气腔体(5-3)的进气口(5-31)贯穿外管(5-1),通气腔体(5-3)的出气口分别通入第一喉腔(5-26)和第二喉腔(5-2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纳米气泡曝气器,其特征在于,外管(5-1)两端设有外螺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纳米气泡曝气器,其特征在于,在第二喉腔(5-27)和出水腔体(5-28)之间连接一个或多个腔体分单元(5-29),腔体分单元(5-29)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五腔体(5-25)、第三腔体(5-23)、第四腔体(5-24)、第二喉腔(5-27)以及对应的通气腔体(5-3);第五腔体(5-25)入口直径同第二喉腔(5-27)直径且逐渐扩大,出口直径与第三腔体(5-23)直径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纳米气泡曝气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微纳米气泡曝气器的进气口(5-31)位置接入加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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