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活性炭吸附回收VOCs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526153.7 | 申请日: | 2020-07-29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10148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04 |
| 发明(设计)人: | 陆朝阳;徐遵主;芦昱;徐文;江洪龙;刘恒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1D53/04 | 分类号: | B01D53/04;B01D53/26;B01D47/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君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96 | 代理人: | 王程远 |
| 地址: | 210048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活性炭 吸附 回收 vocs 装置 | ||
1.一种活性炭吸附回收VOCs装置,包括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支撑腿(2),所述主体(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立柱(3),所述立柱(3)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干燥装置(4),所述干燥装置(4)的底部与主体(1)相连通,所述干燥装置(4)的上方设置有吸附装置(5),所述吸附装置(5)的两侧固定连接有固定架(6),所述立柱(3)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螺纹杆(7),所述固定架(6)远离吸附装置(5)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固定块(8),所述固定块(8)与螺纹杆(7)套接,所述螺纹杆(7)螺纹连接有蝶形螺母(9),所述干燥装置(4)的顶部与吸附装置(5)相连通,所述吸附装置(5)的顶部设置有排气口(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活性炭吸附回收VOCs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装置(4)包括固定框(41),所述固定框(41)的内部设置有金属管(42),所述金属管(42)呈“S”型,所述固定框(41)的内部填充有加热丝(43),所述固定框(4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一连接管(44),所述固定框(4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二连接管(45),所述第一连接管(44)、第二连接管(45)均与金属管(42)相连通,所述第一连接管(44)与主体(1)相连通,所述第二连接管(45)与吸附装置(5)的底部相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活性炭吸附回收VOCs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装置(5)包括安装框(51),所述安装框(51)的内部填充有活性炭(5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活性炭吸附回收VOCs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表面设置有观察窗(1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活性炭吸附回收VOCs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侧壁固定连接有固定板(12),所述固定板(12)的顶部固定连接有鼓风机(13),所述鼓风机(13)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进气管(14),所述进气管(14)延伸至主体(1)的内壁下方,所述主体(1)的内壁底部固定连接有安装块(15),所述安装块(15)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水泵(16),所述水泵(16)的外部设置有防护网(17),所述主体(1)的内壁固定连接有喷头架(18),所述喷头架(18)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雾化喷头(19),所述水泵(16)的输出端通过导管与雾化喷头(19)相连通。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未经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1526153.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定向岩棉制品包装装置
- 下一篇:一种生活用纸加工机用切刀辊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