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大米加工用抛光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463597.0 | 申请日: | 2020-07-23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82005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30 |
| 发明(设计)人: | 董红专;董家煜;郑晓瑜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红专粮油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2B7/02 | 分类号: | B02B7/02;B02B3/00 |
| 代理公司: | 衢州维创维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82 | 代理人: | 高永志 |
| 地址: | 3244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大米 工用 抛光 设备 | ||
1.一种大米加工用抛光设备,包括顶部开设有进料口的抛光机本体,抛光机本体内部设置有抛光机构,底部设置有出料口,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辅助上料的上料装置;所述上料装置包括安装在地面上的料槽、送料筒、导料管、转轴、电机和螺旋叶片;所述转轴转动设置在送料筒内部的两端,电机安装在送料筒的外壁上且输出端穿入送料筒内部与转轴传动连接,所述螺旋叶片安装在转轴上;所述送料筒一端的侧壁上开设有与料槽的槽底连通的输入口;所述送料筒另一端通过安装支架安装在进料口上方,且送料筒侧壁上开设有输出口,所述导料管连通送料筒侧壁上的输出口和抛光机本体的进料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米加工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机本体包括内壳体和外壳体;所述内壳体和外壳体之间形成密闭空间且内部填充有隔音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大米加工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料槽底部设置有移动机构,该移动机构包括移动平台和滚轮;所述移动平台与料槽通过螺栓连接;所述滚轮通过滚轮架安装在移动平台下方,所述滚轮架上安装滚轮刹车部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大米加工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滚轮外壁上设置有若干等间距均匀分布的刹车孔;所述滚轮刹车部件包括螺纹底座、螺纹杆和刹车杆;所述螺纹底座安装在滚轮架上,螺纹杆穿过螺纹底座且与螺纹底座螺纹连接,螺纹杆的输出端朝向刹车孔且安装有刹车杆。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大米加工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壳体和外壳体之间的密封腔内设置有若干加强支柱,加强支柱的两端分别连接内壳体和外壳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红专粮油有限公司,未经浙江红专粮油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1463597.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绿色建筑屋顶
- 下一篇:一种连铸坯火焰切割机电磁限位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