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大直径钢管桩与微型桩组合支护结构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420948.X | 申请日: | 2020-07-1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35833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15 |
| 发明(设计)人: | 孔秋平;张强;邱维衍;江景云;陈泽新;许万洪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E02D5/38 |
| 代理公司: | 福州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5211 | 代理人: | 戴雨君 |
| 地址: | 364000 福建省龙岩市工***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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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直径 钢管 微型 组合 支护 结构 | ||
1.大直径钢管桩与微型桩组合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两个以上间隔埋设在地基内的大直径钢管桩,各大直径钢管桩的两侧外壁上分别对称固定有沿其轴向设置的工字钢,且工字钢一端的翼缘与大直径钢管桩的外壁固定连接;相邻两个大直径钢管桩之间分别开有桩孔,所述大直径钢管桩两侧的工字钢分别设于对应侧的桩孔内,各桩孔内还设有小直径钢管桩,所述工字钢另一端的翼缘置于对应侧小直径钢管桩内部;各桩孔内分别灌注有混凝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直径钢管桩与微型桩组合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大直径钢管桩的外径为600mm以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直径钢管桩与微型桩组合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桩孔的内径为300mm,小直径钢管桩的外径为114-273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直径钢管桩与微型桩组合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字钢通过焊接固定在大直径钢管桩的外壁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直径钢管桩与微型桩组合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直径钢管桩由两个对称设置的半圆管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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