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共振系统和包括共振系统的弦乐器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382433.5 | 申请日: | 2019-03-19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87754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03 |
| 发明(设计)人: | 蒂莫西·P·肖;约书亚·D·赫斯特;布莱恩·C·斯沃德佛格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芬德乐器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10D3/00 | 分类号: | G10D3/00;G10D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商专永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00 | 代理人: | 邬玥;方挺 |
| 地址: | 美国亚***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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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共振 系统 包括 弦乐器 | ||
1.一种共振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限定至少一个内腔的乐器琴身;以及
通过所述乐器琴身的面板中的凹口被附接到所述乐器琴身的音孔边缘的音孔,所述音孔具有连续线性侧壁和连续曲线侧壁,其延伸一长度到所述乐器琴身中以提供所述乐器琴身的已变共振频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乐器琴身为空心琴身的电吉他琴身。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支持琴桥以及至少一个电子拾音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共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音孔与位于琴弦正下方的琴颈和琴桥对齐,并被设置在所述琴颈和琴桥之间,所述琴弦从所述琴桥延伸至所述琴颈的琴头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振系统,其特征在于,琴颈从所述乐器琴身连续地延伸。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音孔在与所述面板平行的平面中具有圆形形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在所述乐器琴身的凹部中。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音孔长度为至少2.54厘米且不大于3.175厘米。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已变共振频率是175Hz。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口位于过渡区域和所述连续线性侧壁之间。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共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渡区域包括从所述面板的顶表面延伸到所述凹口的曲线表面。
12.一种弦乐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限定至少一个内腔的乐器琴身;
通过位于乐器琴身的面板的凹口附接到乐器琴身的音孔边缘的音孔,所述音孔具有由第一连续线性侧壁和第一连续曲线侧壁限定的第一侧壁形状,所述第一连续线性侧壁和第一连续曲线侧壁延伸一长度到所述乐器琴身中以提供所述乐器琴身的已变共振频率;以及
附接到所述音孔的插入件,所述插入件具有由第二连续线性侧壁和第二连续曲线侧壁限定的第二侧壁形状,所述第一侧壁形状不同于第二侧壁形状。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弦乐器,其特征在于,其中单个内腔的体积为至少381立方厘米且不大于406立方厘米。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弦乐器,其特征在于,其中在垂直于所述面板进行测量时,所述乐器琴身的厚度不大于4.445厘米。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弦乐器,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乐器琴身在没有所述音孔和插入件的情况下具有大于175Hz的共振频率。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弦乐器,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第一侧壁形状限定从所述面板到所述乐器琴身内的第一深度的均匀直径,以及从所述第一深度到所述乐器琴身内的第二深度的变化直径。
17.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弦乐器,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插入件通过在所述音孔中的凹槽容纳所述插入件的突起而附接到所述音孔。
18.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弦乐器,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插入件从与所述面板的顶表面平行的平面连续地延伸到所述乐器琴身内的大于所述音孔的长度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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