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实现共享对讲机快速组队的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1373822.1 | 申请日: | 2020-07-13 |
公开(公告)号: | CN21234406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12 |
发明(设计)人: | 张冬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华悦讯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24/02 | 分类号: | H04W24/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中科创为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384 | 代理人: | 彭西洋;梁炎芳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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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实现 共享 对讲机 快速 组队 系统 | ||
1.一种可实现共享对讲机快速组队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远程服务器、若干对讲机终端,以及与远程服务器通信连接的若干智能客户端;每一对讲机终端还均通信连接有若干对讲机本体,每一对讲机终端均包括第一处理模块、与第一处理模块电性连接的第一存储模块和第一通信模块,以及用于为对讲机终端供电的第一电源模块;所述对讲机终端经第一通信模块与远程服务器通信连接,且每一对讲机终端上还设有用于标识其身份信息的终端标识载体,智能客户端用于经该终端标识载体获取对讲机终端的身份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实现共享对讲机快速组队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对讲机本体包括对讲机壳体、内置于对讲机壳体的第二处理模块、与第二处理模块电性连接的第二存储模块、第二通信模块、音频模块和功能控制模块,以及用于为对讲机本体供电的第二电源模块;所述对讲机本体经第二通信模块与对讲机终端通信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实现共享对讲机快速组队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信模块包括POGOPIN连接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实现共享对讲机快速组队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信模块至少包括以下单元中的一种:2G通信单元、3G通信单元、4G通信单元、WIFI通信单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实现共享对讲机快速组队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标识载体至少包括以下载体中的一种:二维码、条形码、口令。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实现共享对讲机快速组队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客户端包括智能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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