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动执行机构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355129.1 | 申请日: | 2020-07-12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58427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23 |
| 发明(设计)人: | 王颜军;屈海虹 | 申请(专利权)人: | 凯德斯(扬州)执行器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16K1/22 | 分类号: | F16K1/22;F16K1/226;F16K1/48;F16K31/04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25000 江苏省扬***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动 执行机构 | ||
1.一种电动执行机构,包括环形支架(1)和密封条(10),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支架(1)的顶部通过第一螺栓(3)固定有电机盒(2),且电机盒(2)的内顶部固定有电机(4),同时电机(4)的下侧通过电机轴(5)转动连接有转架(6),所述转架(6)贯穿环形支架(1)的顶部与转板(7)相连接,且转板(7)设置在环形支架(1)的内侧,所述密封条(10)卡合连接在环形支架(1)的前后端面上,且密封条(10)的外侧设置有安装孔(11),同时安装孔(11)开设在环形支架(1)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栓(3)对称设置在电机盒(2)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轴(5)卡合连接在转架(6)的顶部,且电机轴(5)为方形结构。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转板(7)通过第二螺栓(8)螺纹连接在转架(6)的后侧,且第二螺栓(8)设置有两个。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条(10)卡合连接在卡槽(9)内,且卡槽(9)开设在环形支架(1)的前后端面上。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孔(11)均匀分布在环形支架(1)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凯德斯(扬州)执行器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凯德斯(扬州)执行器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1355129.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