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测试箱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272291.7 | 申请日: | 2020-07-02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14899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07 |
| 发明(设计)人: | 刘珊;张岩;夏曙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1R1/04 | 分类号: | G01R1/04;G01R1/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辰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19 | 代理人: | 何家鹏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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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测试 | ||
本实用新型属于车联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测试箱,该测试箱包括箱体、被测单元、天线和测试仪,箱体内设置有吸波材料,被测单元设置在箱体内,天线设置在箱体内,测试仪设置在箱体外,测试仪与天线通过第一连接线电连接以使天线向被测单元辐射信号,测试仪与被测单元通过第二连接线电连接以获取被测单元的误码率。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测试箱,箱体与吸波材料构成了电波暗箱,在电波暗箱内进行被测单元的灵敏度的测试,测试箱的体积小且成本低,利用电波暗箱更加准确还原了被测单元的实际使用环境,再通过吸波材料吸收绝大部分电磁能量,较好的模拟自由空间的情况,提高了测试的准确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车联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测试箱。
背景技术
本部分提供的仅仅是与本公开相关的背景信息,其并不必然是现有技术。
电子收费车载单元灵敏度影响电子收费的有效性,因此在电子收费车载单元使用之前需要经过灵敏度测试。
传统的测试方法是把电子收费车载单元放置于电波暗室或者开阔场地中进行。电波暗室主要组成结构为屏蔽室和吸波材料,屏蔽室的体积大且测试成本昂贵。开阔场地则要求场地面积足够开阔,需要场地占地面积大,想要测试成本较低,需要选择在远离市区的郊区,不利用测试的进行,以上两种方式均会增加测试难度和测试成本。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对电子收费车载单元进行测试时的测试难度和测试成本高的问题。该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测试箱,包括:
箱体,所述箱体内设置有吸波材料;
被测单元,所述被测单元设置在所述箱体内;
天线,所述天线设置在所述箱体内;
测试仪,所述测试仪设置在所述箱体外,所述测试仪与所述天线通过第一连接线电连接以使所述天线向所述被测单元辐射信号,所述测试仪与所述被测单元通过第二连接线电连接以获取所述被测单元的误码率。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测试箱,箱体与吸波材料构成了电波暗箱,在电波暗箱内进行被测单元的灵敏度的测试,测试箱的体积小且成本低,利用电波暗箱更加准确还原了被测单元的实际使用环境,再通过吸波材料吸收绝大部分电磁能量,较好的模拟自由空间的情况,提高了测试的准确度。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箱体包括底板;
所述箱体内设置有第一支架和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架上的玻璃板,所述第一支架设置在所述底板上,所述被测单元设置在所述玻璃板朝向所述底板的一侧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箱体内设置有第二支架,所述第二支架设置在所述底板上,所述天线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架上,所述天线在所述被测单元的上方。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架为可调节支架。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均为非金属材质。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吸波材料为实心聚氨酯。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箱体还包括背板;
所述背板上设置有第一连接孔,所述第一连接线依次穿过所述吸波材料和所述第一连接孔与所述测试仪电连接,所述第一连接孔靠近所述背板的边缘。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孔与所述背板上边缘之间的距离为100mm,所述第一连接孔与所述背板左边缘之间的距离为100mm。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背板上还设置有第二连接孔,所述第二连接线依次穿过所述吸波材料和所述第二连接孔与所述测试仪电连接,所述第二连接孔靠近所述背板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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