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煤矿超前支护用的支柱回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1144137.1 | 申请日: | 2020-06-18 |
公开(公告)号: | CN21247928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5 |
发明(设计)人: | 幸安立;郝宏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郝宏伟 |
主分类号: | E21D15/60 | 分类号: | E21D15/60 |
代理公司: | 广州文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535 | 代理人: | 许晓明 |
地址: | 037000 山西省***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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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煤矿 超前 支护 支柱 回收 装置 | ||
1.一种煤矿超前支护用的支柱回收装置,包括主体机构(1),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机构(1)的内部滑动连接有调节机构(2),所述调节机构(2)连接于固定机构(4),所述固定机构(4)包括安装块(41)、连杆(42)、橡胶垫(43)、夹板(44)、排气孔(45)、气囊(46)和压簧(47),所述安装块(41)与所述调节机构(2)之间固定连接,两个所述连杆(42)对称转动连接于所述安装块(41)的内部,所述夹板(44)固定安装于所述连杆(42)的一端,所述气囊(46)安装于所述夹板(44)的内壁并与所述夹板(44)顶端设有的若干个所述排气孔(45)连通,所述橡胶垫(43)粘接于所述气囊(46)的侧壁,所述压簧(47)固定安装于所述气囊(46)的内壁,所述连杆(42)的另一端与驱动机构(3)之间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超前支护用的支柱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机构(1)包括固定板(12)和底座(13),所述固定板(12)固定安装于所述底座(13)的顶端,且所述底座(13)为U形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煤矿超前支护用的支柱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机构(1)还包括把手(11)和万向轮(14),所述把手(11)固定连接于所述固定板(12)背离所述安装块(41)的侧壁,四个所述万向轮(14)两两一组对称安装于所述底座(13)的底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煤矿超前支护用的支柱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机构(2)包括电机(21)和第一螺杆(22),所述电机(21)固定安装于所述固定板(12)的顶端,所述第一螺杆(22)的顶端固定连接于所述电机(2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煤矿超前支护用的支柱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机构(2)还包括支架(23)和第一滑槽(24),所述第一螺杆(22)转动连接于所述固定板(12)内部设有的所述第一滑槽(24)部位,所述支架(23)螺纹连接于所述第一螺杆(22)的侧壁并滑动于所述固定板(12)的内部。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煤矿超前支护用的支柱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3)包括第二螺杆(31)、第二滑槽(32)和齿条(33),所述第二螺杆(31)的一端贯穿所述安装块(41)的侧壁并转动连接于所述安装块(41)的内部,两个齿条(33)对称滑动于所述安装块(41)内部设有的所述第二滑槽(32)部位,所述齿条(33)螺纹连接于所述第二螺杆(31)的侧壁,且所述第二螺杆(31)两端的螺纹转动方向相反。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煤矿超前支护用的支柱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3)还包括齿轮(34)和转轴(35),所述齿条(33)啮合于所述齿轮(34),所述齿轮(34)转动连接于所述第二滑槽(32)部位,所述转轴(35)的一端固定连接于所述齿轮(34)的内壁且另一端与所述连杆(42)的另一端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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