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城市综合管廊下穿较宽过水河道的导流围堰有效
申请号: | 202021138121.X | 申请日: | 2020-06-18 |
公开(公告)号: | CN21224830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9 |
发明(设计)人: | 姚会超;荣太龙;梁洪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9/04 | 分类号: | E02D19/04 |
代理公司: | 唐山永和专利商标事务所 13103 | 代理人: | 魏伟 |
地址: | 063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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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城市 综合 管廊下穿较宽 河道 导流 围堰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城市综合管廊下穿较宽过水河道的导流围堰,包括基坑周边的土围堰,土围堰之上设有由钢板制成的排桩,排桩后面固接次肋,排桩沿土围堰上口一字排布,相邻排桩拼接缝设置连接结构;排桩下部深入土围堰,排桩后侧设有斜撑,斜撑倾斜45度,其下端插入土围堰,上端固接横向的主肋;主肋与次肋固接,本方案有效抵御水流对围堰侧壁的冲刷,稳固性好,防止水流沿松散的土质向基坑渗水透水,成本较石围堰低。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穿越河道管廊施工技术,具体涉及一种城市综合管廊下穿较宽过水河道的导流围堰。
背景技术
城市综合管廊一般建设在城市新区,且位于城郊结合部,周村村庄、农田、河道等分布较多,地理条件复杂。在施工过程技术难题中,过水河道内的管廊施工属于难度较大的一种。因为在过水河道施工时,需要对水流进行导流,才可进行基坑开挖。对于较宽河道开挖的基坑,通常采用分段围堰、分段倒流的方法施工。
围堰一般采用土石围堰倒流居多,土石围堰施工有一定局限性。普通土围堰仅适用于浅水、流速缓慢且围堰底为不透水土层处。而土石围堰受石材产地、运输条件、人工成本及工期要求限制较大。一般多用于不过水围堰,且汛期水位增长不大,无需临时加高加固。
对于非汛期水深大于1米,流速大于1米/s,河床土质渗水较大,黏性土含量较小而含沙量较大,汛期水位增长无规律,不能提前预判,后续补救施工有较大难度等情况下,普通土石围堰就明显体现出其局限性,存在过水安全隐患。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河道内围堰施工受土质渗透系数大、水流速度较快、汛期水位抬升无明显规律等因素影响,导致出现渗水、坍塌、过水等现象的缺陷。
为解决上述安全隐患,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城市综合管廊下穿较宽过水河道的导流围堰,包括基坑周边的土围堰,土围堰之上设有由钢板制成的排桩,排桩后面固接次肋,排桩沿土围堰上口一字排布,相邻排桩拼接缝设置连接结构;排桩下部深入土围堰,排桩后侧设有斜撑,斜撑倾斜45度,其下端插入土围堰,上端固接横向的主肋;主肋与次肋固接。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围堰有以下优点:⑴有效抵御水流较快对围堰侧壁造成的冲刷,提升围堰的稳固性;⑵防止水流沿松散的土质内部毛细缝渗透或渗透过快,避免渗水透水隐患;⑶解决毛石围堰的石材采购、运输、人工排砌成本高的问题,降低施工成本,缩短工期;⑷解决汛期水位突然抬升引起过水倒灌风险,汛期水位抬升时,还可制作排桩,继续向上加固,减小施工风险,保证施工人员安全;⑸围堰内建筑施工结束后,回填完毕,还可将钢板桩吊起,再次利用,降低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排桩后侧结构示意图;
图2为排桩围堰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总体安装效果图。
图中:排桩1、次肋2、主肋3、斜撑4、土围堰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3所示,一种城市综合管廊下穿较宽过水河道的导流围堰,包括基坑周边的土围堰,本实例中土围堰上口宽4米,下口宽8m。
本实用新型在土围堰之上又设计了由钢板制成的排桩,排桩后固接次肋,排桩沿土围堰上口一字排布,相邻排桩拼接缝设置连接结构;排桩下部深入土围堰,排桩后侧设有斜撑,斜撑倾斜45度,其下端插入土围堰,上端固接横向的主肋;主肋与次肋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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