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雾化设备及雾化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1071628.8 | 申请日: | 2020-06-11 |
公开(公告)号: | CN21348686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2 |
发明(设计)人: | 谭仁明;古浩汉;夏正伟;李传;段红星;陆文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基克纳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10 | 分类号: | A24F40/10;A24F40/4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道勤知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439 | 代理人: | 何兵;饶盛添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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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雾化 设备 装置 | ||
1.一种雾化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进气调节座,包括相连的底板和周壁,所述底板上设有连接孔和至少一个第一进气孔,所述周壁上设有至少一个第二进气孔;
旋盖板,所述旋盖板通过所述连接孔与所述进气调节座相对转动配合调节所述第一进气孔;
壳体,设有一具有缺口的环形板,所述进气调节座套设在所述环形板外,所述环形板内设有与第一进气孔相连通的第三进气孔,以及与所述缺口和所述第二进气孔相连通的第四进气孔,所述进气调节座与所述环形板相对转动配合调节所述第二进气孔;
雾化发生器,设置在所述壳体内,所述雾化发生器内具有烟道,所述烟道通过进气通道连接所述第三进气孔和所述第四进气孔,在所述壳体内设有连通所述烟道并延伸出所述壳体外的出气通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孔设置在所述底板的中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内,一条所述进气通道连接所述第三进气孔和所述第四进气孔,或者,所述壳体内设有两条所述进气通道,其中一条所述进气通道连接所述第三进气孔、另一条所述进气通道连接所述第四进气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进气孔位于远离所述第一进气孔所在的一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旋盖板与所述壳体可转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旋盖板与所述壳体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板设置在所述雾化发生器的侧面,所述进气通道呈“L”形包括一竖向通道和一横向通道,所述竖向通道远离所述横向通道的一端连通所述第三进气孔和所述第四进气孔,所述雾化发生器和供电底座分别设置于所述横向通道的两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雾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上壳体和下壳体,所述下壳体内设置有所述横向通道,所述上壳体内设置有所述竖向通道,所述上壳体内设有相连通的小凹槽和大凹槽,所述大凹槽与所述竖向通道连通,所述下壳体包括被所述横向通道分隔的小凸体和大凸体,所述小凸体向所述小凹槽内延伸并密封相连,所述大凸体向所述大凹槽内延伸并密封相连,所述雾化发生器设置于所述小凹槽内、一端与所述上壳体连接另一端与所述下壳体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气通道的出口处设置有吸嘴,所述吸嘴与所述雾化发生器具有隔离间隙。
10.一种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雾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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