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升降的盾构机托架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037566.9 | 申请日: | 2020-06-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14446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07 |
| 发明(设计)人: | 李嘎普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嘎普 |
| 主分类号: | E21D9/00 | 分类号: | E21D9/00;E21D9/0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662505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升降 盾构 托架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升降的盾构机托架,包括底板,所述底板顶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套,所述第一支撑套的顶部贯穿设置有活动杆,所述底板的内部且位于第一支撑套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一弹簧,底板顶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电机,底板的顶部且位于电机相对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本实用新型具备升降功和缓冲功能,能够对支撑高度进行限位的优点,解决了现有的盾构机托架并不具备升降的功能,不利于盾构机的转移,不具备缓冲的功能,盾构机重量过重在放置到托架上时冲击容易使托架受损,降低支架的使用寿命,不能对支撑高度进行限位,盾构机直接压迫升降结构容易使升降结构受损,不利于托架的使用的问题。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盾构机托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可升降的盾构机托架。
背景技术
盾构机是一种使用盾构法的隧道掘进机,盾构的施工法是掘进机在掘进的同时构建隧道之“盾”,它区别于敞开式施工法,在对盾构机从运输车上转移时需要使用到托架,现有的盾构机托架并不具备升降的功能,不利于盾构机的转移,不具备缓冲的功能,盾构机重量过重在放置到托架上时冲击容易使托架受损,降低支架的使用寿命,不能对支撑高度进行限位,盾构机直接压迫升降结构容易使升降结构受损,不利于托架的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升降的盾构机托架,具备升降功和缓冲功能,能够对支撑高度进行限位的优点,解决了现有的盾构机托架并不具备升降的功能,不利于盾构机的转移,不具备缓冲的功能,盾构机重量过重在放置到托架上时冲击容易使托架受损,降低支架的使用寿命,不能对支撑高度进行限位,盾构机直接压迫升降结构容易使升降结构受损,不利于托架的使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升降的盾构机托架,包括底板,所述底板顶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套,所述第一支撑套的顶部贯穿设置有活动杆,所述底板的内部且位于第一支撑套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一弹簧,所述底板顶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电机,所述底板的顶部且位于电机相对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所述电机传动轴相对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的表面螺纹套设有推板,所述推板的顶部通过转轴互动连接有推杆,所述推杆相对的一侧与活动杆活动连接,所述活动杆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板,所述第一支撑板远离活动杆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二弹簧,所述第二弹簧远离第一支撑板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二支撑板,所述第二支撑板的顶部放置有盾构机主体,所述底板顶部的前侧和后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二支撑套,所述第二支撑套的顶部贯穿设置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顶部与第一支撑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支撑套内腔的两侧均开设有卡槽,所述支撑杆表面两侧的底部开设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远离第二支撑套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电动伸缩杆,所述电动伸缩杆的活动端固定连接有卡块。
优选的,所述推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滑块,所述底板的顶部开设有与滑块配合使用的滑槽,滑槽与滑块活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电机传动轴的与固定块的连接处通过设置轴承活动连接,所述第一弹簧的顶部与活动杆的底部接触。
优选的,所述活动杆表面的两侧固定连接有限位块,所述第一支撑套内腔的两侧均开设有与限位块配合使用的限位槽,限位块与限位槽活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螺纹杆相对的一侧活动连接有固定板,固定板的底部与底板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支撑套相对一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杆,支撑杆远离第一支撑套的一端与底板的顶部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第一支撑套、活动杆、第一弹簧、电机、螺纹杆、推板、推杆、第一支撑板、第二弹簧、第二支撑板、第二支撑套、支撑杆、卡槽、安装槽、电动伸缩杆和卡块的配合使用,具备升降功和缓冲功能,能够对支撑高度进行限位的优点,解决了现有的盾构机托架并不具备升降的功能,不利于盾构机的转移,不具备缓冲的功能,盾构机重量过重在放置到托架上时冲击容易使托架受损,降低支架的使用寿命,不能对支撑高度进行限位,盾构机直接压迫升降结构容易使升降结构受损,不利于托架的使用的问题。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嘎普,未经李嘎普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1037566.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