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数字化文化遗产视听觉一体化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21008276.1 | 申请日: | 2020-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21195629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17 |
发明(设计)人: | 廖明伟;顾华奇;万冉冉;龙惠芳;廖永皓;薛逸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昌工程学院;江西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B08B1/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30000 江西***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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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数字化 文化遗产 视听 一体化 设备 | ||
1.一种数字化文化遗产视听觉一体化设备,包括一体化设备主体(1)、操作台(2)、显示设备(3)和播音设备(4),所述一体化设备主体(1)的顶端固定有操作台(2),且操作台(2)的内部嵌入有显示设备(3),所述显示设备(3)的一侧设置有播音设备(4),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台(2)的顶端两侧分别焊接有滑动架(5),且两组滑动架(5)相互背离的一端皆焊接有限位杆(6),两组所述滑动架(5)的内部对称套设有两组活动杆(7),且两组活动杆(7)相互背离的一端套设有套环(8),且两组活动杆(7)之间通过螺栓固定有清洁布轴(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数字化文化遗产视听觉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架(5)的表面粘附有橡胶垫,所述活动杆(7)表面设置有与橡胶垫相互配合的凹痕。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数字化文化遗产视听觉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架(5)呈“凹”字形设计,且限位杆(6)与滑动架(5)之间设置有间隙,且滑动架(5)与限位杆(6)间的间距大小等于活动杆(7)的直径大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数字化文化遗产视听觉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7)的竖向横截面呈“T”字形设计,活动杆(7)的竖向延伸部分距滑动架(5)的间距的长度等于限位杆(6)的宽度大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数字化文化遗产视听觉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一体化设备主体(1)的内部下端设置有辅助站立装置,所述辅助站立装置包括踏板(11)、设置杆(12)、第一弹簧(13)、第一推杆(14)、第二推杆(15)和第二弹簧(16),所述一体化设备主体(1)的下端内部开设有设置槽(10),且设置槽(10)的内部下端设置有设置杆(12),且设置杆(12)的外部套设有踏板(11),且踏板(11)通过第一弹簧(13)与设置杆(12)弹性连接,所述设置槽(10)的内部上端套设有第二推杆(15),且第二推杆(15)的一侧套设有第二弹簧(16),所述设置槽(10)的内部中间位置处通过转轴转动安装有第一推杆(1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数字化文化遗产视听觉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11)的内部设置有竖向延伸部分,所述设置杆(12)的内部开设有扇形缺口,且竖向延伸部分套设在扇形缺口的内部。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数字化文化遗产视听觉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11)的内部开设有凹陷区域,且凹陷区域套设在第一推杆(14)的一端外部。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数字化文化遗产视听觉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弹簧(16)的两端分别与第二推杆(15)的一端和设置槽(10)的内壁弹性连接,且第二推杆(15)的一端与第一推杆(14)的另一端相互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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