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视觉传达设计用便携式展示台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982398.4 | 申请日: | 2020-06-02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65064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05 | 
| 发明(设计)人: | 李晨 | 申请(专利权)人: |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 
| 主分类号: | A47F5/00 | 分类号: | A47F5/00;A47F5/02;A47F5/1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创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67 | 代理人: | 张彬彬 | 
| 地址: | 710199 ***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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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视觉 传达 设计 便携式 展示 | ||
1.一种视觉传达设计用便携式展示台,其特征在于,包括展台和基座,展台的台面设置有用于展示的转台,展台的底部开设出收纳室,收纳室的顶壁四角分别设置有定位块,定位块的中心开设出插孔,展台的内部在收纳室的两侧分别开设出通孔和定位孔,通孔和定位孔位置对应,且通孔贯通展台,所述基座嵌放在所述收纳室中,基座的顶面四角分别设置有插块,基座的内部开设出贯通的通道,通道与通孔及定位孔的位置相对应,并且通道内插入支撑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觉传达设计用便携式展示台,其特征在于,位于收纳室顶壁四角的定位块与位于基座顶面四角的插块一一对应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视觉传达设计用便携式展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展台的侧面设置有把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觉传达设计用便携式展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展台的台面内凹,展台的凹面通过回转支承转动安装有转台。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觉传达设计用便携式展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台的台面上设置有限位孔,所述展台在转台的外侧铰接有活动柱,活动柱为L型柱体,并且活动柱的端部插设在限位孔中。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视觉传达设计用便携式展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块内预留螺纹孔,支撑柱的底端与插块螺纹连接,支撑柱的顶端插入顶部对应的定位块的插孔中。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觉传达设计用便携式展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道的数量开设有四组,所述通孔及定位孔的数量也开设有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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