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CIP管道固定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2020926472.0 | 申请日: | 2020-05-27 |
公开(公告)号: | CN21311774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04 |
发明(设计)人: | 何国强;贾世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星制药技术设备(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L3/10 | 分类号: | F16L3/10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国为知识产权事务所 13120 | 代理人: | 祁静 |
地址: | 210012 江苏省南京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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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cip 管道 固定 支架 | ||
1.CIP管道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板,用于固设在冻干机箱体内;
夹块,设置于所述底板上,所述夹块上设有用于夹持CIP管道的夹持孔;和
盖形螺栓,端部穿设在所述底板内,用于将所述夹块固定在所述底板上;所述底板和所述夹块形成多面体结构;
保护盖,设置在所述夹块上,所述保护盖的形状为半球形;
所述夹块包括第一夹块和第二夹块,所述第一夹块和所述第二夹块通过所述盖形螺栓连接,并在所述第一夹块和所述第二夹块的相对侧构成所述夹持孔;在所述第一夹块上一体成型有固定齿,在所述第二夹块上开设有与所述固定齿卡接配合的卡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CIP管道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多面体结构为长方体。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CIP管道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和所述夹块均为长方体结构。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CIP管道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盖形螺栓包括光滑段和螺纹段,所述螺纹段端部穿设在所述底板内,所述光滑段贯穿所述第一夹块和所述第二夹块。
5.如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CIP管道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块采用聚四氟乙烯材质。
6.如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CIP管道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采用金属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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