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自平衡基坑围护结构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925294.X | 申请日: | 2020-05-2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45267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2 |
| 发明(设计)人: | 戚桦青;汪轲;吴昊;吴正勇;任利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市城市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 |
| 代理公司: | 浙江永航联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3304 | 代理人: | 李铃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平衡 基坑 围护结构 | ||
1.一种自平衡基坑围护结构,包括基坑(1),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坑(1)内侧壁上设置有围护组件(2),所述围护组件(2)的顶部开设有滑行槽(6),所述滑行槽(6)内滑动连接有滑行座(7),所述滑行座(7)远离围护组件(2)的一面固定连接有第一凸缘(16),所述第一凸缘(16)的内侧壁通过第一销轴(17)与第一连接柄(18)的表面铰接,所述第一连接柄(18)远离围护组件(2)的一面固定连接有第一螺纹杆(19),所述第一螺纹杆(19)的端面螺纹连接有第一螺纹筒(20),并且第一螺纹杆(19)的表面螺纹连接有第三螺纹筒(22),所述第三螺纹筒(22)的表面套接有转筒(23);
所述转筒(23)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二凸缘(25),所述第二凸缘(25)的正面通过第二销轴(26)与第二连接柄(27)的背面铰接,所述第二连接柄(27)远离转筒(23)的一面固定连接有第二螺纹杆(28),所述第二螺纹杆(28)的端面螺纹连接有第二螺纹筒(29),所述第二螺纹筒(29)内螺纹连接有第三螺纹杆(31),所述第三螺纹杆(31)远离第二螺纹筒(29)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三连接柄(32),所述第三连接柄(32)的正面通过第三销轴(33)与锚杆(34)背面的一端铰接,所述锚杆(34)的另一端依次插接穿过围护组件(2)侧面所开设的第一插接孔(35)以及平衡板(4)侧面对应第一插接孔(35)所开设的第二插接孔(36)后没入基坑(1)侧壁的内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平衡基坑围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纹杆(19)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第一螺纹杆(19)的螺纹方形相反,并且第二螺纹杆(28)与第三螺纹杆(31)的螺纹方向相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平衡基坑围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行座(7)的表面固定连接有外侧框架(8),所述外侧框架(8)表面对应围护组件(2)的位置开设有第一连接孔(9),所述第一连接孔(9)内套接有销钉(10),并且销钉(10)位于定位板(12)表面所开设的第二连接孔(11)内,所述定位板(12)的端面通过第二弹簧(13)与销钉(10)的表面固定连接,并且第二弹簧(13)套接在销钉(10)的表面,所述销钉(10)的尾端穿过滑行座(7)表面所开设的第一销孔(14)后没入围护组件(2)表面对应第二销孔(15)所开设的第二销孔(15)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平衡基坑围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板(4)位于围护组件(2)靠近基坑(1)内侧壁一面所开设的插接槽(3)内,并且平衡板(4)与插接槽(3)的相对面通过第一弹簧(5)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平衡基坑围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纹筒(20)的表面固定连接有若干个主杠杆(21),且若干个主杠杆(21)以第一螺纹筒(20)的轴心为圆心呈环形阵列,所述第二螺纹筒(29)的表面固定连接有若干个副杠杆(30),且若干个副杠杆(30)以第二螺纹筒(29)的轴心为圆心呈环形阵列。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平衡基坑围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螺纹筒(22)的表面固定连接有限位板(24),并且转筒(23)位于两个限位板(24)之间,并且限位板(24)的内侧弧面半径小于或等于限位板(24)的外侧弧面半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平衡基坑围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行槽(6)俯视的截面形状为T字形结构,所述滑行座(7)俯视的截面形状为工字形型结构,并且滑行座(7)的外径尺寸与滑行槽(6)的内径尺寸相适配。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平衡基坑围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插接孔(35)的数量与第二插接孔(36)的数量相等且均为若干个,并且第一插接孔(35)以及第二插接孔(36)侧视的截面形状均与锚杆(34)侧视的截面形状相同,并且锚杆(34)的外径尺寸与第二插接孔(36)以及第二插接孔(36)的内径尺寸相适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杭州市城市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杭州市城市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0925294.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铜线收卷机构
- 下一篇:一种用于田间作业的巡检小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