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安防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923581.7 | 申请日: | 2020-05-2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22995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5 |
| 发明(设计)人: | 赵福 | 申请(专利权)人: | 辽宁汇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9F7/22 | 分类号: | G09F7/22;G09F7/18;G09F13/02;F21V33/00 |
| 代理公司: | 天津睿禾唯晟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2235 | 代理人: | 王哲 |
| 地址: | 117000 辽宁省本溪***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系统 | ||
1.一种安防系统,包括安全警示板、底板和支撑柱,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的下端与所述底板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柱的上端与连接板固定连接,旋转电机固定设置在所述连接板的上端,所述旋转电机的上端连接有安装板,所述安全警示板设置在所述安装板的上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安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警示板的左侧设置有第一照明灯,所述安全警示板的右侧设置有第二照明灯,所述第一照明灯通过第一连接轴与所述安全警示板相连接,所述第二照明灯通过第二连接轴与所述安全警示板相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安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板和所述底板之间设置有支架,所述支架包括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所述第一支架设置在所述支撑柱的左侧,所述第二支架设置在所述支撑柱的右侧。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安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与所述连接板通过第一固定螺栓相连接,所述第二支架与所述连接板通过第二固定螺栓相连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安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与所述底板通过第三固定螺栓相连接,所述第二支架与所述底板通过第四固定螺栓相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辽宁汇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辽宁汇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0923581.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