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木质材料吸水膨胀率测定辅助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0892499.2 | 申请日: | 2020-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265867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05 |
发明(设计)人: | 王林卓;杨敏杰;陈海希;毛舒来;吕易蔚;周东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3/00 | 分类号: | G01N33/00;G01B21/02 |
代理公司: | 杭州裕阳联合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3289 | 代理人: | 姚宇吉 |
地址: | 324100 浙江省衢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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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木质 材料 吸水 膨胀率 测定 辅助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木质材料吸水膨胀率测定辅助装置,包括多个并列设置的小单元,在小单元上方设有顶层,在小单元下方设有底层,所述小单元内部高度为53‑57mm、内部长度为38‑42m、内部宽度为30mm;使用本实用新型的吸水膨胀率辅助装置,可满足GB/T17657‑2013中4.4吸水膨胀率测定的要求,测试的试件表面垂直于水面,试件之间及试件与水槽底部和槽壁之间至少相距15mm,试件上部低于水面(25±5)mm,从而实现对板材的吸水膨胀率测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人造板吸水膨胀率测试技术,具体是一种木质材料吸水膨胀率测定辅助装置。
背景技术
吸水膨胀率测定是反映人造板耐水性和吸水后的尺寸稳定性的重要指标。根据GB/T17657-2013中4.4吸水膨胀率测定的要求,明确测试的试件表面垂直于水面,试件之间及试件与水槽底部和槽壁之间至少相距15mm,试件上部低于水面(25±5)mm,但在实际测试操作中,因人造板本身材料特性的原因,在水中浮力较大,不易下沉,难以满足GB/T17657-2013中4.4的检测要求。吸水膨胀率测定过程中,通常利用重物压盖人造板试样,防止试样上浮,此做法很难满足GB/T17657-2013中4.4的对试件垂直于水面、试件与水槽底部间距要求。
因此,迫切需要提供一种木质材料吸水膨胀率测定辅助装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木质材料吸水膨胀率测定辅助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木质材料吸水膨胀率测定辅助装置,包括多个并列设置的小单元,在小单元上方设有顶层,在小单元下方设有底层,所述小单元内部高度为53-57mm、内部长度为38-42m、内部宽度为30mm。
所述小单元内部高度为55mm、内部长度为40mm;所述底层和顶层的高度均为25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使用本实用新型的吸水膨胀率辅助装置,可满足GB/T17657-2013中4.4吸水膨胀率测定的要求,测试的试件表面垂直于水面,试件之间及试件与水槽底部和槽壁之间至少相距15mm,试件上部低于水面(25±5)mm,从而实现对板材的吸水膨胀率测试。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4为小单元测试状态下试件的放置方式图。
图中1-底层,2-顶层,3-小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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