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地下管廊基坑支护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2020754352.7 | 申请日: | 2020-05-09 |
公开(公告)号: | CN21271495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6 |
发明(设计)人: | 肖贵浪;刘洋;胡伟;叶添炜;周红星;招伟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四航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E02D17/08;E02D29/045 |
代理公司: | 保定运维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3133 | 代理人: | 印小虎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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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地下 基坑 支护 结构 | ||
1.一种地下管廊基坑支护结构,包括主杆(1),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杆(1)的表面两侧上对称设置有连接机构(4),两个所述的连接机构(4)顶端固定安装有L型板(6),所述L型板(6)的横板顶端上固定安装有竖板(7),所述竖板(7)的一侧设置有第一螺纹杆(2),所述第一螺纹杆(2)的一端贯穿竖板(7)和L型板(6)的竖板并延伸至L型板(6)的外侧,所述第一螺纹杆(2)与L型板(6)为螺纹连接,所述第一螺纹杆(2)的表面上且位于竖板(7)的右侧滑动连接有圆筒(8),所述圆筒(8)的内腔右侧与竖板(7)之间固定安装有伸缩套管(9),且圆筒(8)的内腔右侧与竖板(7)之间且位于伸缩套管(9)上固定安装有弹簧(13),所述圆筒(8)的右端上设置有第一摩擦块(10),所述第一螺纹杆(2)的表面上且位于圆筒(8)的右侧固定安装有固定块(11),所述固定块(11)的左侧设置有第二摩擦块(12),且第二摩擦块(12)与第一摩擦块(10)相互接触,所述第一螺纹杆(2)的外端固定安装有伸缩箱(5),所述伸缩箱(5)的内部设置有伸缩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地下管廊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机构包括开设在伸缩箱(5)的外侧壁内部转动槽(14),所述伸缩箱(5)的内腔一侧分别滑动连接有第一螺纹块(15)和第二螺纹块(16),所述伸缩箱(5)的顶部设置有第二螺纹杆(3),第二螺纹杆(3)为双向螺纹杆,所述第二螺纹杆(3)的底端穿过伸缩箱(5)的顶板、第一螺纹块(15)和第二螺纹块(16)并与伸缩箱(5)的内腔底部转动连接,第一螺纹块(15)和第二螺纹块(16)的一侧均转动连接有转动杆(17),两个转动杆(17)的中部为转动连接,且两个转动杆(17)的一端穿过转动槽(14)并延伸至伸缩箱(5)的外部,两根转动杆(17)位于伸缩箱(5)外部的一端转动连接有滑块(18),且滑块(18)的一侧滑动连接有侧板(19)。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地下管廊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机构(4)包括两块转动连接的半圆板(20),且两块半圆板(20)的底部通过螺栓固定连接,两块半圆板(20)的顶部与L型板(6)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地下管廊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纹杆(2)设置于两个,且均匀分布在L型板(6)的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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