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起吊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727056.8 | 申请日: | 2020-05-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35626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15 |
| 发明(设计)人: | 王学科;张入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华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6C11/04 | 分类号: | B66C11/04;B66C11/20;B66D1/12;B66D1/4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056300 ***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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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起吊 设备 | ||
1.一种起吊设备,包括相对设置的两条滑轨、横跨两条所述滑轨且能够沿所述滑轨长度方向移动的移动车架、设于所述移动车架上且能够沿所述移动车架长度方向移动的行走小车、设于所述行走小车上的电动葫芦、以及控制器;其中,所述电动葫芦包括卷筒,所述卷筒上缠绕有钢丝绳;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葫芦上设有与所述控制器信号连接的第一斜拉检测结构和第二斜拉检测结构,所述第一斜拉检测结构能够检测所述钢丝绳工作时在所述卷筒轴向方向上是否发生斜拉,所述第二斜拉检测结构能够检测所述钢丝绳工作时在所述卷筒径向方向上是否发生斜拉;且所述控制器能够以所述第一斜拉检测结构及所述第二斜拉检测结构的检测结果为控制信号,控制所述行走小车及所述移动车架停止朝所述钢丝绳发生斜拉的方向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起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与所述电动葫芦信号连接,且当所述第一斜拉检测结构及/或所述第二斜拉检测结构检测到所述钢丝绳发生斜拉时,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电动葫芦停机。
3.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起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斜拉检测结构为导程器,所述导程器包括滚筒、以及分居于所述滚筒两侧的两个第一检测传感器,两个所述第一检测传感器分别与所述控制器信号连接;所述钢丝绳置于所述滚筒的外周面上,且所述钢丝绳能够带动所述滚筒选择性地与两个第一检测传感器配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起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滚筒的外周面为内凹面。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起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检测传感器为碰撞传感器或者接近开关。
6.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起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斜拉检测结构包括长连杆、及设于所述长连杆上的第二检测传感器,所述长连杆沿所述卷筒的轴向方向设置,并贴靠于所述钢丝绳;所述第二检测传感器与所述控制器信号连接,用以检测所述长连杆的旋转角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起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长连杆部分伸出所述电动葫芦,所述长连杆伸出所述电动葫芦的一端连接有配重块,所述配重块在重力的作用下能够驱动所述长连杆朝向所述钢丝绳的方向旋转。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起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长连杆上设有扭簧,所述扭簧能够驱动所述长连杆朝向所述钢丝绳的方向旋转。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起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斜拉检测结构还包括两个铰链座,所述长连杆通过两个所述铰链座转动连接于所述电动葫芦。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起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检测传感器为角度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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