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应用于主路工况的透镜单元、透镜组件和路灯灯头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719673.3 | 申请日: | 2020-05-0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20440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2 |
| 发明(设计)人: | 畅育科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金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V5/04 | 分类号: | F21V5/04;F21S8/08;F21W131/103;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 44291 | 代理人: | 杨焕军 |
| 地址: | 519000 广东省珠***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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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应用于 工况 透镜 单元 组件 路灯 灯头 | ||
1.一种应用于主路工况的透镜单元,所述透镜单元具有用于容纳发光器件的内腔,所述透镜单元包括位于所述透镜单元内表面的入射面和位于所述透镜单元外表面的出射面,入射面为内凹的自由曲面,出射面为外凸的自由曲面;
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器件安装于所述透镜单元时,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位于所述透镜单元短轴上,且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几何中心的距离L满足0毫米L≦2毫米;
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0.253°至63.656°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79.35°至79.35°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镜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几何中心的距离L满足0.2毫米≦L≦2毫米。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透镜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几何中心的距离L满足0.2毫米≦L≦1.5毫米。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透镜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器件中心在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透镜单元底平面几何中心的距离L满足1.5毫米L≦2毫米。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个所述的透镜单元,其特征在于,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49.038°至52.581°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5.31°至56.43°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透镜单元,其特征在于,当L=0.2毫米时,入射面的自由曲面和出射面的自由曲面在相应的平面内的轮廓线符合如下配光条件;
在第一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49.038°至58.038°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5.32°至56.43°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
在第二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7.382°至57.382°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71.35°至71.35°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
在第三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5.472°至57.465°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61.32°至72.05°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
在第四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4.973°至55.736°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7.78°至67.82°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
在第五平面内,从发光器件射出的光束以取值范围为-60°至60°的入射角入射至入射面,随后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3.356°至52.581°的折射角折射,再对应以取值范围为-55.31°至64.48°的出射角从出射面出射;
在第六平面内的轮廓线与所述第五平面内的轮廓线相对于第一平面对称设置;在第七平面内的轮廓线与所述第四平面内的轮廓线相对于第一平面对称设置;在第八平面内的轮廓线与所述第三平面内的轮廓线相对于第一平面对称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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