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摄像透镜组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661461.4 | 申请日: | 2020-04-2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11195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8 |
| 发明(设计)人: | 李龙;闻人建科;戴付建;赵烈烽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G02B13/06;G02B13/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智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55 | 代理人: | 吴京顺 |
| 地址: | 3154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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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透镜 | ||
1.摄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沿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
具有光焦度的第一透镜;
具有第一反射面的第一棱镜,所述第一反射面与所述光轴的夹角为45°;
光阑;
具有光焦度的第二透镜;
具有光焦度的第三透镜;
具有光焦度的第四透镜;
具有第二反射面的第二棱镜,所述第二反射面与所述光轴的夹角为45°;以及
具有光焦度的第五透镜;
其中,所述摄像透镜组的最大视场角FOV满足:FOV≥80.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透镜组的最大视场角的一半Semi-FOV与所述摄像透镜组的成像面上有效像素区域的对角线长的一半ImgH满足:2.00mm<ImgH/tan2(Semi-FOV)<4.00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的有效焦距f2与所述第四透镜的有效焦距f4满足:2.00<f4/f2<5.0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的组合焦距f34与所述第五透镜至所述摄像透镜组的成像面在X2光轴上的间隔距离BFL满足:30.00<f34/BFL<40.0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1与所述第二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4满足:2.00<(R1+R4)/(R1-R4)<3.0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3与所述第三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6满足:0.50<R6/R3<2.5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2与所述摄像透镜组的总有效焦距f满足:1.00<R2/f<5.0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三透镜的组合焦距f23与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的组合焦距f234满足:5.00<(f23+f234)/(f23-f234)<11.00。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2与所述第三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3满足:4.00<CT2/CT3<10.00。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和所述光轴的交点至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有效半径顶点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SAG11与所述第一透镜的像侧面和所述光轴的交点至所述第一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径顶点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SAG12满足:2.00<SAG12/SAG11<4.00。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透镜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最大有效半径DT11与所述第一透镜的像侧面的最大有效半径DT12满足:6.00<(DT11+DT12)/(DT11-DT1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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