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压缩空气泡沫举高喷射机器人有效
申请号: | 202020401609.0 | 申请日: | 2020-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21206753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4 |
发明(设计)人: | 陈涛;包志明;胡成;洪清泉;张宪忠;赵婷婷;陈旸 | 申请(专利权)人: |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27/00 | 分类号: | A62C27/00;B25J11/00;B25J9/16;B25J5/00;B25J19/00 |
代理公司: | 天津中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5 | 代理人: | 王凤英 |
地址: | 300381 ***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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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压缩空气 泡沫 举高 喷射 机器人 | ||
1.一种压缩空气泡沫举高喷射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底盘(1)、泡沫接口(2)、转台(3)、举高臂架(4)、压缩空气泡沫管道(5)、压缩空气泡沫释放装置(6)、中控系统(7)、遥控器(8),所述底盘(1)中部对称设有行走机构(1-1),底盘(1)四周设有若干个支撑腿(1-2),底盘(1)上部设有转台(3)和中控系统(7),底盘(1)一端设有泡沫接口(2),所述支撑腿(1-2)末端设有支撑脚(1-3),所述举高臂架(4)下端与转台(3)固定连接,举高臂架(4)上端设有压缩空气泡沫释放装置(6),举高臂架(4)上设有压缩空气泡沫管道(5),压缩空气泡沫管道(5)下端与泡沫接口(2)连通,压缩空气泡沫管道(5)上端与压缩空气泡沫释放装置(6)连通,所述底盘(1)行进时,支撑腿(1-2)处于收缩折叠状态,举高臂架(4)及压缩空气泡沫管道(5)处于折叠状态,所述底盘(1)行进至目标位置准备进行灭火时,支撑腿(1-2)伸展开,举高臂架(4)和压缩空气泡沫管道(5)展开并将压缩空气泡沫释放装置(6)举升到一定高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缩空气泡沫举高喷射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控系统(7)包括设置在底盘(1)前端的摄像头、底盘(1)后方的云台摄像机、压缩空气泡沫释放装置(6)上的红外摄像头和高清摄像头;中控系统(7)还包括与所述摄像头、云台摄像机、红外摄像头和高清摄像头连接的四分屏分割器,四分屏分割器通过图传通道连到第一无线信号发射器及第一天线;中控系统(7)还包括与监测传感器、行走机构(1-1)、转台(3)、举高臂架(4)、支撑腿(1-2)相连接的第一PLC,第一PLC通过数传通道连到第二无线信号发射器及第二天线;
所述的遥控器(8)包括遥控箱、第二PLC、第一接收器、第二接收器,与第三天线连接的第一接收器通过图传通道连到遥控箱;与第四天线连接的第二接收器通过数传通道连接第二PLC,第二PLC连到遥控箱。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缩空气泡沫举高喷射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机构(1-1)采用履带式、轮式、关节轮式、或者关节履带式中的任意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缩空气泡沫举高喷射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腿(1-2)采用液压可伸缩折叠式蜘蛛腿,所述支撑脚(1-3)底部设有防滑垫。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缩空气泡沫举高喷射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举高臂架(4)采用液压折叠式举高臂架,举升高度为5m~30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缩空气泡沫举高喷射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缩空气泡沫释放装置(6)采用压缩空气泡沫炮或者压缩空气泡沫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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