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银幕调配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382520.4 | 申请日: | 2020-03-23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78657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7 |
| 发明(设计)人: | 余洪波;王小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时代华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3B21/56 | 分类号: | G03B21/5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恒申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12 | 代理人: | 袁文英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银幕 调配 系统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银幕调配系统,银幕调配系统包括:银幕架结构、银幕收纳装置和银幕;银幕架结构包括:管架、围框和弹性连接组件,围框可拆卸地与管架连接,围框设置弹性连接组件,弹性连接组件包括连接部和弹性件,银幕边沿开设钩孔,弹性件的两端分别连接于连接部和钩孔;银幕收纳装置包括:旋转支架、滚筒、第一转动件、第二转动件、翻转组件和挂接组件,滚筒套设于旋转支架外,第一转动件连接于旋转支架的一端,翻转组件包括第一翻转件和与第二翻转件,第一翻转件固定连接于第一转动件的一端,第二转动件连接于旋转支架的另一端,挂接组件连接于第二转动件一端。本方案能够方便地实现银屏的安装、拆卸和转移,适于变动场所的电影播放。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影视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银幕调配系统。
背景技术
银幕是指放电影时显示投影的白色屏幕,在许多电影院、游乐公园内较为常见。通常影院中的电影银幕需要通过银幕架进行绷挂安装,在绷挂银幕满足电影放映需求的同时,还要满足一定的结构强度、结构稳定性及抗倾覆性,以满足影院的建设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相关技术中,影院用银幕架的构件之间通常采用现场焊接的方法进行固定,银幕通常设置在银幕架绷幕管中间,用绷幕绳将整幅银幕拉平,银幕绷平后其边沿与绷幕管之间存在穿插绷幕绳的间隙。然而在一些需要转移电影播放场地的情况下,需要将银幕和银幕固定架一起移动,但上述方式的安装方式并不适合拆卸和移动,因此需要设计一种适于转移场地的银幕调配系统。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银幕调配系统,能够方便地安装、拆卸和转移银屏,从而满足转移电影播放场所的需求。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银幕调配系统,包括:银幕架结构、银幕收纳装置和银幕;所述银幕架结构用于安装银幕,所述银幕架结构包括:管架、围框和弹性连接组件,所述管架围合形成环状,所述围框可拆卸地与所述管架连接,所述围框围合形成装配空间,所述围框的靠近所述装配空间侧设置多个所述弹性连接组件,每组所述弹性连接组件均包括连接部和弹性件,所述连接部沿着所述围框的延伸方向滑动连接在所述围框上,所述银幕的边沿间隔地开设钩孔,所述弹性件的两端分别连接于对应的所述连接部和对应的所述钩孔以将所述银幕悬置于所述装配空间内;所述银幕收纳装置包括:旋转支架、滚筒、第一转动件、第二转动件、翻转组件和挂接组件,所述滚筒套设于所述旋转支架外并与所述旋转支架固定连接,所述滚筒用于收卷银幕,所述第一转动件连接于所述旋转支架的一端,所述翻转组件包括第一翻转件和与所述第一翻转件的一侧转动连接的第二翻转件,所述第一翻转件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一转动件的远离所述旋转支架的一端,所述第一转动件用于实现所述旋转支架和所述第一翻转件之间的相对转动,所述第二转动件连接于所述旋转支架的远离所述第一转动件的一端,所述挂接组件连接于所述第二转动件的远离所述旋转支架的一端,所述第二转动件用于实现所述旋转支架和所述挂接组件的相对转动。
进一步地,所述围框包括多个框件和连接于相邻的所述框件之间的固接片,所述多个框件沿着所述管架依次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管架并连接成环,所述固接片具有第一段和与所述第一段相连的第二段,相邻的所述框件的与所述固接片对应处分别开设固接槽,所述第一段和所述第二段分别通过螺钉连接于相邻的所述框件的固接槽内。
进一步地,所述银幕架结构还包括紧固片,所述紧固片具有凹陷形成的包绕部和自所述包绕部两端朝外延伸的安装部,所述安装部开设安装孔,所述紧固片的所述包绕部包绕于所述管架,所述安装部通过螺钉与对应的所述围框固定连接,所述框件的靠近所述管架侧开设方向与所述框件的延伸方向一致的连接槽,所述连接槽的位置与所述安装孔对应,所述螺钉连接于所述连接槽。
进一步地,所述银幕包括幕布和设置于所述幕布的边沿的包边,所述钩孔开设于所述包边;所述连接部的靠近所述幕布端设置挂环,所述弹性件的两端分别设置挂钩,所述弹性件两端的挂钩分别与对应的所述挂环和所述钩孔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时代华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时代华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0382520.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