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健身器材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355497.X | 申请日: | 2020-03-19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30876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08 |
| 发明(设计)人: | 刘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齐鲁师范学院 |
| 主分类号: | A63B23/02 | 分类号: | A63B23/02;A63B21/00 |
| 代理公司: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5 | 代理人: | 韩广超 |
| 地址: | 250013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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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健身 器材 | ||
1.一种健身器材,其特征是,包括竖架、上转箱体、下转盘和拉手,上转箱体可摆动的安装在竖架的上端一侧,下转盘可转动的安装在上转箱体的下端,拉手对称的安装在下转盘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健身器材,其特征是,所述竖架的上部一侧设有支撑转轴,所述上转箱体横向上对应设置摆动腔,摆动腔通过轴承可转动的安装在支撑转轴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健身器材,其特征是,所述上转箱体的下端设有回转腔,回转腔的周向上设有与上转箱体侧边连为一体的内翻边;所述下转盘的上端为回转体,回转体可转动的安装在回转腔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健身器材,其特征是,所述回转体的上端周向上设有外延边,外延边的下方设有牛眼轴承,牛眼轴承位于所述内翻边的上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健身器材,其特征是,所述的拉手包括拉绳和把手,把手分别通过拉绳连接在下转盘的下端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健身器材,其特征是,所述竖架的下端设有底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健身器材,其特征是,所述底架通过接地螺栓与地面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健身器材,其特征是,所述底架的前端相对竖架的距离大于其后端相对于竖架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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