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家具生产行业废气处理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353500.4 | 申请日: | 2020-03-19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75394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7 |
| 发明(设计)人: | 胡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睿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1D53/86 | 分类号: | B01D53/86;B01D50/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正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52 | 代理人: | 李姗姗 |
| 地址: | 611730 四川省成都市郫县郫***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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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家具 生产 行业 废气 处理 设备 | ||
1.一种家具生产行业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连通的旋流喷淋结构(1)、离心除雾器(2)、UV光解净化机构以及尾气吸附塔(4);
所述旋流喷淋结构(1)包括旋流箱体(11)、旋流搅拌叶片(12)、喷淋水泵(13)、喷淋头(14)、废气输入管(15)、废气输入风机(16)及中转管路(17),所述旋流搅拌叶片(12)通过轴承安装在旋流箱体(11)的内部中轴线上,所述喷淋头(14)等间距安装在旋流箱体(11)内,所述喷淋水泵(13)通过水管与喷淋头(14)连通,所述废气输入风机(16)通过废气输入管(15)与旋流箱体(11)的底部连通,所述中转管路(17)的一端与旋流箱体(11)的顶部连通,所述中转管路(17)的另一端与离心除雾器(2)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生产行业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UV光解净化机构包括光解箱体(31)、紫外灯管(32)及镜面反射TiO2催化板(33),所述紫外灯管(32)通过安装支架水平等间距的安装在光解箱体(31)的内部,所述镜面反射TiO2催化板(33)水平安装在光解箱体(31)的内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家具生产行业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镜面反射TiO2催化板(33)将光解箱体(31)内部划分成多个催化单元格(34),所述紫外灯管(32)位于催化单元格(34)之间。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家具生产行业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任意相邻三个所述紫外灯管(32)之间的连线呈三角形排布。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生产行业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气吸附塔(4)采用活性炭吸附材料加工制作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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