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购物车有效
申请号: | 202020342078.2 | 申请日: | 2019-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21284699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30 |
发明(设计)人: | 鈴木航太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泰格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G1/00 | 分类号: | G07G1/00;G07F11/7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商泰律师事务所 11255 | 代理人: | 麻吉凤;毛燕生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品***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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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购物 | ||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购物车,所述购物车安装有用于进行商品销售登记的商品销售终端,还安装有与所述商品销售终端连接的报警单元,所述报警单元当接收到来自所述商品销售终端的报警驱动信号时发出警报。根据上述构成,顾客在超市或购物中心选择并登记年龄限购商品后,商品销售终端会发出警报,即使不在店员的视线范围,也可以由周围的人对欲购买商品顾客的年龄进行确认,将其归类到成年人或未成年人,以此避免现有商品销售终端存在未成年顾客在没有引起周围人注意而登记并购入禁止对未成年人销售的商品的问题,提高超市等自助卖场的购物规范性。
本申请是申请日为2019年03月05日、申请号为201920275128.7、发明名称为“商品销售终端和购物车”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购物车。
背景技术
目前,在超市或购物中心,自助式购物车越来越得到普及。顾客使用具有销售终端(POS)的手推车等购物车,一边进行商品的选择登记,一边将购买登记结束的商品载置于手推车。这样既增加购物的体验感,又节省结算的时间。
参照图1,图1为现有商品销售终端在顾客购买商品中的过程流程图;使用上述的商品销售终端有这样一种情况,未成年顾客购物时,店员利用肉眼对顾客进行识别,同时让顾客自身告知是否未成年,以此防止对未成年顾客销售禁止的商品(酒类或烟草等)。
但是,由于超市场地很大,顾客进行结算的地点可以在超市的任意角落,店员不可能及时的对每一位未成年顾客选择的商品进行确认。因此,现有商品销售终端存在未成年顾客在没有引起周围人注意而登记并购入禁止对未成年人销售的商品(即年龄限购商品)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鉴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设置有报警单元的购物车,以此避免现有商品销售终端存在未成年顾客在没有引起周围人注意而登记并购入禁止对未成年人销售的商品的问题,提高超市等自助卖场的购物规范性。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购物车,安装有用于进行商品销售登记的商品销售终端,还安装有与所述商品销售终端连接的报警单元,所述报警单元当接收到来自所述商品销售终端的报警驱动信号时发出警报。
根据上述构成,顾客在超市或购物中心选择并登记年龄限购商品后,商品销售终端会发出警报,即使不在店员的视线范围,也可以由周围的人对欲购买商品顾客的年龄进行确认,将其归类到成年人或未成年人,以此避免现有商品销售终端存在未成年顾客在没有引起周围人注意而登记并购入禁止对未成年人销售的商品的问题,提高超市等自助卖场的购物规范性。
进一步地,上述购物车中,所述报警单元为圆柱体结构。
进一步地,上述购物车中,所述商品销售装置具有位于所述购物车的框架上的显示部,所述报警单元设置于所述显示部的顶部。
根据上述构成,报警单元位于显示部的顶部,使得欲购买商品周围的人易于发现,使得报警环节更加醒目。
进一步地,上述购物车中,所述报警单元与所述显示部可拆卸连接。
根据上述构成,报警单元与显示部可拆卸连接,便于对报警单元进行更换、安装及调节。
进一步地,上述购物车中,所述报警单元设置于所述购物车的前端框架上。
进一步地,上述购物车中,所述报警单元与所述显示部为滑动可拆卸连接,其中,所述报警单元的底部设有“工”型突起结构,所述显示部的顶部设有“工”型滑动槽,所述突起结构与所述滑动槽能够相互配合连接。
进一步地,上述购物车中,所述报警单元与所述显示部通过螺栓固定或吸盘吸附连接。
进一步地,上述购物车中,所述报警单元的电源为蓄电池。
根据上述构成,没有外置的电源线,报警单元的结构更加简单、实用,便于顾客将商品放入购物车或从购物车中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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