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携物实践活动展示架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333308.9 | 申请日: | 2020-03-1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98421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0 |
| 发明(设计)人: | 孙胜男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 |
| 主分类号: | G09F15/00 | 分类号: | G09F15/00 |
| 代理公司: | 济南尚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7307 | 代理人: | 杨宝根 |
| 地址: | 250022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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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 实践 活动 展示 | ||
1.便携物实践活动展示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有主框体(1),所述主框体(1)正面固定有海报板(2),所述主框体(1)顶部为横梁(3),所述横梁(3)与海报板(2)之间留有容手指穿过的空隙;所述主框体(1)底部设有两个凹槽(4),所述凹槽(4)内铰接有轮架(5),所述轮架(5)上设有滚轮(6);所述主框体(1)背面铰接有副框架(7),所述副框架(7)底部设有托板(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便携物实践活动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框体(1)为框结构,所述凹槽(4)侧壁设有贯穿主框体(1)竖杆的通孔(9),所述轮架(5)上设有铰接轴(10),所述铰接轴(10)与轮架(5)转动连接,所述铰接轴(10)贯穿通孔(9);所述主框体(1)竖杆的前壁设有挡板(11),所述轮架(5)向前转动时,所述挡板(11)限制轮架(5)转动的最大幅度为与主框体(1)竖杆平行;所述轮架(5)与主框体(1)平行时,副框架(7)与主框体(1)收起后,轮架(5)制动无法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便携物实践活动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框体(1)竖杆内侧设有第一卡块(12),所述副框架(7)竖杆内侧铰接有第一卡板(13),所述第一卡板(13)转动到扣入第一卡块(12)时,所述主框体(1)与副框架(7)不能相对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便携物实践活动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8)与副框架(7)通过连接件转动连接,所述托板(8)靠近副框架(7)的侧面上部为弧面、下部为平面,所述托板(8)与副框架(7)最大转动角度为九十度,所述托板(8)与副框架(7)垂直时,托板(8)侧面的平面处于副框架(7)接触限位。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便携物实践活动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框架(7)侧壁铰接有第二卡板,所述托板(8)侧壁设有第二卡块,所述托板(8)收起时,第二卡板可以扣入第二卡块中对托板(8)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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