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携式吸尘器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306312.6 | 申请日: | 2020-03-12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15564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1 |
| 发明(设计)人: | 马雪冬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海依斯电器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L5/24 | 分类号: | A47L5/24;A47L9/10;A47L9/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21 | 代理人: | 解敬文;施艳荣 |
| 地址: | 215144 江苏省苏州市相***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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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吸尘器 | ||
1.一种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可拆卸的尘杯(100)、一端与尘杯(100)配合连接且收容电机(210)的机体(200)、以及与所述机体(200)另一端相连接且可拆卸的电池组件(300)或充电座(500),其中所述充电座(500)与所述机体(200)另一端相连接并提供直流或交流电力,所述电池组件(300)与所述机体(200)另一端相连接则提供直流电力;在需要电池时,将所述尘杯(100)、机体(200)、电池组件(300)、充电座(500)四个元件组装使用;不需要电池时,则将所述尘杯(100)、机体(200)、充电座(500)三个元件组装使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组件(300)至少部分被所述充电座(500)收容并固定。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210)的中心轴线与所述尘杯(100)的中心轴线、电池组件(300)或充电座(500)的中心轴线在同一直线上。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200)设置有一机体按钮(206),而所述充电座(500)则设置有充电座按钮(506),其中当所述充电座(500)与所述机体(200)另一端相连接时,所述充电座按钮(506)位于机体按钮(206)上方且允许机体按钮(206)动作。
5.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尘杯(100)、机体(200)、电池组件(300)、充电座(500)为圆筒形,其中所述电池组件(300)的直径小于尘杯(100)、机体(200)、充电座(500)的直径,且所述电池组件(300)的至少部分圆周面为用户的握持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尘杯(100)和机体(200)的直径相同,或者所述机体(200)和充电座(500)的直径相同。
7.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尘杯(100)包括位于一端的进风管(102)、与进风管(102)相连通的尘杯内腔(104)、位于尘杯内腔(104)的过滤器(106)、位于另一端且位于过滤器(106)下游的出风罩(108)、以及位于内壁且与出风罩(108)相邻并与机体(200)配合连接的L型锁孔(109)。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200)包括位于电机(210)上游且与出风罩(108)密封配合的进风栅格(202)、收容电机(210)的电机腔(204)、位于电机腔(204)一端的机体导电片(205)、位于表面的机体按钮(206)、以及位于机体按钮(206)下方且位于机体导电片(205)上方的线路板(208)。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组件(300)包括位于其内的电池(302)、位于电池(302)一端且具有电池导电槽(305)的电池插头(304)、以及位于电池(302)另一端且具有电池导电片(307)的电池插孔(306),而充电座(500)包括可与机体(200)或电池组件(300)的一部分配合的充电座腔(502)、以及设置在充电座腔(502)内且与机体导电片(205)或电池导电片(307)电性连接的充电座插头(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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