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空气处理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301696.2 | 申请日: | 2020-03-1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95314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17 |
| 发明(设计)人: | 李学良;梁洪启;蒋贤国;赵希枫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4F7/007 | 分类号: | F24F7/007;F24F12/00;F24F13/30;F24F13/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景闻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742 | 代理人: | 卢春燕 |
| 地址: | 2661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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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处理 系统 | ||
1.一种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
室外风机,所述室外风机设于所述壳体内;
室内风机,所述室内风机设于所述壳体内;
换热器,所述换热器设于所述壳体内且邻近所述室内风机设置;
其中,所述换热器包括第一直线部、折弯部和第二直线部,所述折弯部连接在所述第一直线部和所述第二直线部之间,所述第一直线部和所述第二直线部的长度差与两者中较长一个的长度之比不超过3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室内风机设于所述折弯部的凹陷的一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具有室内回风侧和室外新风侧,所述第一直线部相比所述第二直线部更加邻近所述室内回风侧,所述第二直线部相比所述第一直线部更加邻近所述室外新风侧;
其中,所述第一直线部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直线部的长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直线部的长度为300mm~500mm,所述第二直线部的长度为250mm~400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直线部和所述第二直线部之间的夹角为90°~130°。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隔断,所述隔断设于壳体内,所述隔断被构造成在所述换热器的上游分隔室外新风和室内回风。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内构造有第一一级腔室和第二一级腔室,所述换热器设于所述第二一级腔室内且在所述第二一级腔室内分隔出第一二级腔室和第二二级腔室,所述隔断设于所述第二二级腔室且在所述第二二级腔室内分隔出第一三级腔室和第二三级腔室;
其中,所述壳体设有第一室内回风口、室内排风口、第二室内回风口、室外新风口和室外排风口,所述第一室内回风口与所述第二三级腔室连通,所述室内排风口与所述第一二级腔室连通,所述第二室内回风口、所述室外新风口和所述室外排风口均与所述第一一级腔室连通,所述第一一级腔室通过第一连通口与所述第一三级腔室连通且通过第二连通口与所述第一二级腔室连通;
所述室外风机设于所述第一一级腔室,所述室内风机设于所述第一二级腔室。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室内回风口设有第一风阀,所述隔断设有第二风阀,所述室外新风口设有第三风阀,所述第二连通口设有第四风阀。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一过滤件,所述第一过滤件设于第一一级腔室,所述第一过滤件具有第一单向过滤通道和第二单向过滤通道;
其中,所述第一单向过滤通道的一端朝向所述室外新风口且另一端与所述第一连通口连通,所述第一单向过滤通道仅允许流体从其所述一端至所述另一端单向流通;
所述第二单向过滤通道的一端朝向所述第二室内回风口且另一端朝向所述室外排风口,所述第二单向过滤通道仅允许流体从其所述一端至所述另一端单向流通。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二过滤件,所述第二过滤件设于所述第二连通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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