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拖曳型隧道干式除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2020262217.0 | 申请日: | 2020-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21218821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2 |
发明(设计)人: | 陈伟;徐鹏;贺婷;黄伟彬;游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46/02 | 分类号: | B01D46/02;B01D46/42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宽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29 | 代理人: | 廖秀玲 |
地址: | 350000 福建省福州市晋***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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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拖曳 隧道 除尘器 | ||
1.一种可拖曳型隧道干式除尘器,包括可以拖曳的移动拖车,所述移动拖车内固定设有除尘器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拖车上开设有供粉尘气体进入除尘器本体内的进气室,所述除尘器本体内设有用于过滤粉尘的滤袋,所述移动拖车内还设有用于将过滤粉尘后的气体排出的排风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拖曳型隧道干式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器本体底部的排尘口分别设有排灰阀,所述排灰阀包括排灰阀本体和排灰管,所述排灰管一端与除尘器本体的排尘口固定连接,所述排灰管另一端延伸出移动拖车,所述排灰阀内设有用于将防止外部空气进入排尘口的密封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拖曳型隧道干式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装置包括第一遮挡板,所述排灰管开设有第一通道,所述第一遮挡板通过开合装置可滑移设于所述第一通道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拖曳型隧道干式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合装置包括推杆,所述排灰阀内固定设有固定块,所述推杆可滑移穿设于所述固定块内,所述推杆一端与所述第一遮挡板固定连接,所述排灰阀内可转动设有可将第一遮挡板推入第一通道的偏心轮,所述推杆另一端可与所述偏心轮相抵制,所述推杆上设有用于使推杆回位的复位装置,所述排灰阀内设有用于驱动所述偏心轮转动的驱动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拖曳型隧道干式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装置为复位弹簧,所述推杆靠近偏心轮端固定设有限位凸起,所述复位弹簧套设于所述推杆上,所述复位弹簧一端与所述限位凸起相抵制,所述复位弹簧另一端与所述固定块相抵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可拖曳型隧道干式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灰管上开设有第二通道,所述第二通道位于所述第一通道上方,所述第二通道可滑移设有第二遮挡板,所述第二遮挡板上固定设有直齿条,所述偏心轮上设有凸起,所述排灰阀内设有曲柄,所述曲柄一端开设有与所述直齿啮合的齿槽,所述曲柄另一端开设有滑槽,所述滑槽可滑动设于所述凸起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拖曳型隧道干式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器本体上设有检修孔。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拖曳型隧道干式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器本体上设有防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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