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工程用井盖提拉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0220847.1 | 申请日: | 2020-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21166464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13 |
发明(设计)人: | 赵玉薇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玉薇 |
主分类号: | B66F7/14 | 分类号: | B66F7/14;B66F7/28;E02D29/14 |
代理公司: | 滁州创科维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67 | 代理人: | 王豫川 |
地址: | 050006 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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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市政工程 井盖 装置 | ||
1.一种市政工程用井盖提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动板车主体(1),所述移动板车主体(1)的底部对称设有矩形箱(11),所述矩形箱(11)相对两侧内侧的中轴处设有桥座(12),两个所述桥座(12)的顶部设有液压缓冲杆(13),所述矩形箱(11)内设有导轮(14),所述导轮(14)位于两个所述桥座(12)之间,且基座分别与两个所述液压缓冲杆(13)的输出端相连接,所述导轮(14)延伸出所述矩形箱(11)底部的端口外;
手柄式伸缩杆(2),所述手柄式伸缩杆(2)上设有牵拉臂单元(22),所述牵拉臂单元(22)与所述移动板车主体(1)底部对称铰接的挂钩瓣(23)相配合,通过施加作用力于所述手柄式伸缩杆(2)保持垂直方向移动,使所述牵拉臂单元(22)联动两个所述挂钩瓣(23)保持弧形运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井盖提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板车主体(1)相邻一侧边缘的顶部焊接有斜行杆(15),所述斜行杆(15)的顶端焊接有手握柄(16)。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井盖提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式伸缩杆(2)包括套杆(21)和导向杆(27),所述导向杆(27)的尾端焊接于所述移动板车主体(1)的顶部,且顶部设有螺纹杆(25),所述导向杆(27)位于所述套杆(21)内部一端的外壁上套接有限位环(211),所述螺纹杆(25)位于所述套杆(21)的内部,所述导向杆(27)沿所述套杆(21)内壁方向保持往返运动,并通过所述限位环(211)使所述导向杆(27)滞留于所述套杆(21)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井盖提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套杆(21)顶部端口内活动套接有旋转筒(24),所述旋转筒(24)的位于所述套杆(21)内一端的底部轴心处开设有嵌入槽(241),所述嵌入槽(241)的内壁对称设有斜纹杆(242),所述斜纹杆(242)的数量为四个,并沿所述嵌入槽(241)内壁呈圆周阵列分布,所述螺纹杆(25)位于所述嵌入槽(241)内,并分别与四个所述斜纹杆(242)相啮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井盖提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筒(24)位于所述套杆(21)外侧的一端设有旋转手柄(28)。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井盖提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式伸缩杆(2)的套杆(21)外壁对称设有连接臂(3),所述牵拉臂单元(22)包括拉杆I(221)、拉杆II(222)和侧瓣(223),两个所述侧瓣(223)的底部分别对称滑动连接于所述移动板车主体(1)的顶部,所述拉杆I(221)所述拉杆II(222)的一端分别铰接于所述侧瓣(223)的外壁上,另一端分别铰接于所述连接臂(3)的外壁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井盖提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式伸缩杆(2)位于两个所述侧瓣(223)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井盖提拉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挂钩瓣(23)的尾端均焊接有耳柄(231),两个所述耳柄(231)分别两个所述牵拉臂单元(22)上的侧瓣(223)底部相铰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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