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组配式解剖型股骨近端骨折髓内固定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0219859.2 | 申请日: | 2020-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21214056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15 |
发明(设计)人: | 陈雁西;强敏菲;张坤;赵国军;黄朝朝;吴欣然;张庆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市威曼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72 | 分类号: | A61B17/72;A61B17/76 |
代理公司: | 北京慧诚智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539 | 代理人: | 李楠 |
地址: | 300384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新技术产***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配式 解剖 股骨 骨折 固定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涉及一种组配式解剖型股骨近端骨折髓内固定装置,包括近端髓内钉、近端锁钉和远端锁钉;近端髓内钉为杆状结构,近端髓内钉包括第一固定部、过渡部和第二固定部;近端锁钉包括刀头、连接部件、套筒和抗旋螺母;远端锁钉的形状与第二锁钉孔相适配。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股骨近端髓内钉第一固定部和过渡部的外形及外展角的设计与股骨近端髓腔有极高的匹配度,且有不同直径和长度的型号选择,髓内钉近端部分的设计避免突出于大粗隆顶点,远端设计的分叉结构降低应力性骨折的风险,近端锁钉具有不同长度螺旋刀片和不同长度中央锁定结构,以实现骨折端之间更好的复位及更有效的固定。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骨科医疗器械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组配式解剖型股骨近端骨折髓内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股骨近端骨折包括股骨颈骨折、股骨转子间骨折及股骨转子下骨折,发生率约占成人全身骨折的7.3%,而在老年骨折患者中比例可达23.8%。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的进程,股骨近端骨折发生率随年龄增加而升高。据报道,全球每年新发老年股骨近端骨折约450万例,在今后40年内全球股骨近端骨折患者数量预计将增加至2100万人,其中亚洲人的发病率约占全球发病率的50%。股骨近端骨折日益增高的治疗需求及患者对生活质量高要求已成为骨科医师面临的一项挑战。
随着内固定器械理论与技术研究的深入,切开或闭合复位内固定被认为是治疗股骨近端骨折的金标准。在内固定装置的选择上,有锁定钢板、髓内钉及桥接组合式内固定装置等。
目前,已有的髓内钉内固定系统存在诸多不足。就主钉而言,首先,外形设计不符合中国人群股骨近端髓腔的解剖形态学特点,使得主钉与股骨近端髓腔匹配度差,不仅插入困难,也易造成外侧壁医源性爆裂;其次,已有的髓内钉主钉应用于中国人群股骨近端骨折内固定手术时,其近端往往会突出于大粗隆顶点,造成对近端软组织的激惹,导致的长期疼痛不适时有发生,影响患者生活和患肢的功能康复;第三,已有的股骨近端髓内钉主钉的外偏角偏大,在置入主钉时,近端膨大部与外侧壁受力过大,不仅使其置入困难,也易导致局部应力集中;第四,已有的髓内钉主钉远端通过股骨前弓时,前弓的股骨髓腔与主钉远端部分易产生应力阻挡,不仅导致主钉置入过程的困难,局部应力集中也有造成应力性骨折的风险;第五,已有股骨近端髓内钉的主钉缺少直径更小的型号,未考虑部分髓腔较细的患者(如骨代谢异常及脊髓灰质炎患者)股骨近端骨折后的内固定需求,由于这部分人群的股骨髓腔较细,现有的髓内钉难以置入,使该部分患者的内固定装置选择范围非常局限。此外,股骨长度的变化范围较大,与身高、性别等诸多因素有关,已有的股骨近端髓内钉主钉长度选择有限。就已有的近端锁钉而言,其螺旋刀片及锁定部长度单一,未考虑不同类型骨折或是同种类型不同分型骨折之间的差异,难以实现最佳复位及固定效果,由此无法保证内固定的有效性。例如,股骨颈基底部骨折与股骨转子间骨折的骨折端至股骨头内侧缘的距离不同,所需螺旋刀片长度有所差异,而现有的近端锁钉的螺旋刀片长度单一,无法实现更为个性化的内固定需求;就一种骨折而言,根据骨折块数量、移位程度等可分为多种类型和亚型。对于移位程度不同的骨折,如置入相同锁定部长度的近端锁钉,最终的骨折端复位和加压效果将有较大差异,无法实现更优的康复及预后。
实用新型内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津市威曼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未经天津市威曼生物材料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0219859.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