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备垃圾吸取功能的无人机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211661.X | 申请日: | 2020-02-26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22054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5 |
| 发明(设计)人: | 张云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万良 |
| 主分类号: | B64C27/08 | 分类号: | B64C27/08;B64D47/00;E01H1/08;B02C18/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巨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673 | 代理人: | 赵洋 |
| 地址: | 062154 河北省沧州市***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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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备 垃圾 吸取 功能 无人机 | ||
1.一种具备垃圾吸取功能的无人机,包括无人机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本体(1)包括机臂(11),所述无人机本体(1)底部固定设置有垃圾箱(2),所述垃圾箱(2)内开设有储物腔(21),所述垃圾箱(2)底部设置有吸纳漏斗(3),所述吸纳漏斗(3)与所述垃圾箱(2)内的储物腔(21)连通,所述垃圾箱(2)的一侧设置有风机(4),所述风机(4)与所述储物腔(21)连通,所述吸纳漏斗(3)内设置有切割叶片(31),所述机臂(11)下方固定设置有支撑杆(5),所述支撑杆(5)上转动连接有支撑夹臂(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垃圾吸取功能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纳漏斗(3)外部固定设置有切割电机(32),所述切割电机(32)转子穿入所述吸纳漏斗(3)内,且与所述切割叶片(31)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垃圾吸取功能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夹臂(6)设置为两只,两只所述支撑夹臂(6)分别通过第一转轴(61)和第二转轴(62)与所述支撑杆(5)转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备垃圾吸取功能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转轴(61)和所述第二转轴(62)上分别套有第一齿轮(71)和第二齿轮(72),所述第一齿轮(71)和所述第二齿轮(72)均与齿条(73)啮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具备垃圾吸取功能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轮(71)和所述第二齿轮(72)分布在所述齿条(73)的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具备垃圾吸取功能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齿条(73)设置在所述支撑杆(5)内,所述齿条(73)与驱动齿轮(8)啮合,所述驱动齿轮(8)套在减速电机(9)的转子上,所述减速电机(9)设置在所述支撑杆(5)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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