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空气炸锅的内锅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2020155037.2 | 申请日: | 2020-02-06 |
公开(公告)号: | CN21179600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30 |
发明(设计)人: | 张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深白色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智普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01 | 代理人: | 徐会娟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宁波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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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空气 炸锅 机构 | ||
1.一种空气炸锅的内锅机构,包括内锅体(1)以及用于固定所述内锅体(1)的内锅外壳(2),所述内锅外壳(2)的前端外侧设置有手柄(3),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锅外壳(2)的前端内侧设置有外壳插槽(21),所述内锅体(1)的外侧面上设置有与所述外壳插槽(21)匹配的插头部(11)以及位于所述插头部(11)两侧且左右对称的卡接槽(12),所述内锅外壳(2)的前端内侧还设置有与所述卡接槽(12)匹配并固定所述内锅体(1)和所述内锅外壳(2)的固定件,所述固定件的一端插接在所述外壳插槽(21)内,当所述插头部(11)插入所述外壳插槽(21)内时,所述固定件与所述卡接槽(12)匹配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空气炸锅的内锅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包括左右对称的两个卡接件(4),所述卡接件(4)上设置有与所述卡接槽(12)匹配的卡接插头(4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空气炸锅的内锅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锅外壳(2)的前端内侧设置有两个左右对称的限位移动槽(22),两个所述卡接件(4)分别插接在相应的所述限位移动槽(22)内,所述卡接件(4)朝向外壳插槽(21)的一侧连接有插入所述外壳插槽(21)内的插柱(51),所述卡接件(4)远离外壳插槽(21)的一侧连接有弹性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空气炸锅的内锅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插槽(21)的前端呈三角形状且后端呈四边形状;所述插头部(11)的后端设置有左右对称的固定槽(111),所述固定槽(111)与插柱(51)匹配。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空气炸锅的内锅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插接在所述外壳插槽(21)内的一端设置有抵接块(5),两个所述抵接块(5)之间的夹角与所述外壳插槽(21)的前端夹角相等。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空气炸锅的内锅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插槽(21)、所述插头部(11)以及所述卡接件(4)的外侧面上均设置有聚四氟乙烯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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