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柄部、套筒以及电动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2020058532.1 | 申请日: | 2020-01-10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76127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7 | 
| 发明(设计)人: | 郑建荣;郑皓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乐清市永大工具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5D11/02 | 分类号: | B25D11/02;B25D17/00 | 
| 代理公司: | 温州知远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62 | 代理人: | 汤时达 | 
| 地址: | 325611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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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套筒 以及 电动 设备 | ||
1.一种新型柄部,包括主体,其特征在于:主体的侧面包括两个对称设置的垂直平面以及两个对称设置的加强面,两个垂直平面与两个加强面连接形成侧面的部分,加强面为外凸型,垂直平面上设有夹持槽,垂直平面的底端与主体形成阻挡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柄部,其特征在于:加强面上设有外弧边,外弧边与主体的假想外切圆重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新型柄部,其特征在于:垂直平面到主体中心的距离为L1,加强面到主体中心的距离为L2,1mm≤L2-L1≤2mm。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柄部,其特征在于:垂直平面的长度为主体侧面长度的二分之一至五分之四。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新型柄部,其特征在于:夹持槽为跑道型设置,夹持槽的长度为垂直平面的长度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且夹持槽位于靠近主体顶端一侧。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新型柄部,其特征在于:夹持槽的顶端与主体顶端的距离为5mm-7mm。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新型柄部,其特征在于:夹持槽的底面为矩形面,底面至夹持槽的边壁顶端通过弧面连接。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柄部,其特征在于:主体的顶端为圆台形。
9.一种套筒,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权利要求1-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新型柄部,套筒设有与柄部适配的通孔,通孔两侧上设有与垂直平面适配的凸起以及与夹持槽适配的夹持孔。
10.一种电动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套筒,套筒的一端与电动设备配合固定,另一端与柄部连接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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