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嵌入式控制系统及便携式危险物品检测仪在审
申请号: | 202011630681.1 | 申请日: | 2020-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2783045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1 |
发明(设计)人: | 尹格;安健飞;陈俊豪;邢峰;孟令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工物高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5B19/042 | 分类号: | G05B19/042;G01V3/12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杨明莉 |
地址: | 200135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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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嵌入式 控制系统 便携式 危险物品 检测 | ||
1.一种嵌入式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用于控制信号收发模块向目标对象发射测试信号,并根据所述信号收发模块接收的所述目标对象反射所述测试信号的回波信号,检测所述目标对象是否存在危险物品,所述嵌入式控制系统包括:
可编程逻辑模块;
调频信号源,与所述可编程逻辑模块连接,用于生成本振信号,以使得所述信号收发模块根据接收的所述本振信号生成所述测试信号;
信号处理组件,与所述可编程逻辑模块连接,用于将所述信号收发模块提供的所述回波信号转换处理,以生成数字回波信号并提供给所述可编程逻辑模块;
处理器模块,与所述可编程逻辑模块连接,用于将获取的触发信号传输至所述可编程逻辑模块,以使得所述可编程逻辑模块根据所述触发信号控制所述调频信号源生成所述本振信号;还用于接收所述数字回波信号,并根据所述数字回波信号判断所述目标对象是否存在危险物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嵌入式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编程逻辑模块包括现场可编程门阵列;
所述处理器模块经由先进可扩展接口总线与所述现场可编程门阵列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嵌入式控制系统及便携式危险物品检测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处理组件包括:
数模转换模块,与所述可编程逻辑模块连接,用于接收所述回波信号,并根据所述回波信号生成所述数字回波信号。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嵌入式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显示设备,与所述处理器模块连接,用于显示检测结果。
5.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嵌入式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扩展组件,与所述处理器模块连接,用于与外接设备进行数据传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嵌入式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扩展组件包括蓝牙传输器件、千兆网传输器件和无线网络连接器件中的至少一种。
7.一种便携式危险物品检测仪,其特征在于,包括:
便携式本体;
权利要求1-6任一项中所述的嵌入式控制系统,设置于所述便携式本体;
信号收发模块,与所述调频信号源、所述信号处理组件均连接,设置于所述便携式本体;
其中,所述嵌入式控制系统控制信号收发模块向目标对象发射测试信号,并根据所述信号收发模块接收的所述目标对象反射所述测试信号的回波信号,检测所述目标对象是否存在危险物品。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便携式危险物品检测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模块被配置为:
获取触发信号,并根据所述触发信号控制所述调频信号源生成本振信号,以使得所述信号收发模块根据接收的所述本振信号生成所述测试信号并接收所述回波信号;
获取所述回波信号的能量值;
根据所述能量值判断所述目标对象是否存在危险物品。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便携式危险物品检测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模块被配置为:
若所述能量值大于或等于预设正常人体回波能量阈值,判断存在危险物品;
若所述能量值大于或等于预设金属回波能量阈值,判断目标对象存在金属危险物品;
若所述能量值大于或等于所述正常人体回波能量阈值,且小于或等于所述金属回波能量阈值,判断目标对象存在非金属危险物品。
10.根据权利要求7-9任一项所述的便携式危险物品检测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模块被配置为:
获取不同类型危险物品样本的回波信号能量范围;
将所述回波信号的能量值与各所述能量范围匹配;
根据匹配结果确定危险物品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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