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水杀菌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1576274.7 | 申请日: | 2020-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99838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6 |
发明(设计)人: | 邹辰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衡水诺盾净水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9/04 | 分类号: | C02F9/04 |
代理公司: | 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16 | 代理人: | 陈月婷 |
地址: | 053500 ***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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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杀菌 系统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水杀菌系统,包括滤筒和滤筒盖,滤筒盖可拆卸地设置于滤筒上方,滤筒内设置有滤芯外壳,滤芯外壳的顶部设置有顶部透水膜,滤芯外壳的底部设置有底部透水膜,滤芯外壳内设置有杀菌滤芯,滤筒盖内设置有进水槽和出水槽,进水槽连接设置有进水管,出水槽连接设置有出水管,进水槽远离进水管的端部下侧设置有滤壳密封胶圈,滤壳密封胶圈的底部与顶部透水膜紧密接触,滤壳密封胶圈中心设置有进水口,底部透水膜的底部设置有出水口。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占地面积小,安装无需改动管路;即装即用,随时检测随时合格,可以满足各种型号牙椅、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手工内镜清洗消毒槽、各种水路和狭小空间的安装要求。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杀菌消毒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水杀菌系统。
背景技术
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诊疗用水和水路污染已证实是引起口腔交叉感染的重要途径之一,使用杀菌材料或对人体安全的化学杀菌成分对诊疗用水和水路进行消毒,被认为是目前最有效控制生物膜形成、防止诊疗用水和水路污染的方法。
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诊疗用水和水路污染的原因:
1.水路管腔狭窄(2-4mm)、水流缓慢,极易形成生物膜。
2.防回吸装置失效,将大量的污染物回吸至管路内。
3.水路加热,水温≥20℃时,细菌繁殖加速。
4.水源受污染,例如:纯水机储水罐生物膜污染、过滤器只拦截大体积微生物,无杀菌、杀病毒功能,更换不频繁。
内镜终末漂洗水和水路污染的原因:
1.水源水很多都是纯水机,纯水机出水后经过管路的运输到达内镜洗消设备,还要经过内镜洗消设备内部的管路。
2.后才能从龙头出来到达器械表面作为终末漂洗水。纯水机出来的水被这些漫长管路中的生物膜二次污染;
3.纯水机有储水罐,制好的纯水先进入储水罐内存储,然后再用。储水罐内也有生物膜,水在储水罐内也会被二次污染。
4.水源水是自来水,自来水符合GB5749-2006标准,菌落总是为100cfu/ml,与终末漂洗用水所要求的10cfu/100ml相差甚远,所以使用自来作为内镜终末漂洗水从技术要求上就是不匹配的。
5.出水龙头接触空气,会产生新的生物膜,生物膜向管子内部爬行,导致水被生物膜二次污染。
6.内镜洗消设备的上游过滤器只拦截大体积微生物,无杀菌、杀病毒功能,更换不及时。
由于以上上诉常见的污染源头一直没有彻底解决,口腔科综合诊疗台诊疗用用水和内镜终末漂洗水常年处于不合格水平,逐渐成为了世界的医学难题,也是目前各大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工作中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诊疗用水的评价依据:
1.目前对口腔诊疗用水和水路没有全国性的行业专属的评价指标,很多地方有自己的省地方标准和本省的行业规范,例如:北京(DB11/T 1703-2019)、天津(DB12/T 804-2018)、吉林(DB22/T 2714-2017)、浙江(DB33/T)、广东(口腔行业规范)等。
2.对细菌菌落总数的判定参照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00cfu/ml为合格,此标准是指给人的生活饮水和生活用水的强制性标准,覆盖了医疗服务中所使用的诊疗用水。
3.铜绿假单胞菌的判定参照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不得检出。
4.军团菌的判定参照DB31/405-2012《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卫生要求》,不得检出。
内镜终末漂洗水的评价依据和现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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