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减震鞍座在审
申请号: | 202011557267.2 | 申请日: | 2020-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465534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24 |
发明(设计)人: | 严振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亿百客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J1/06 | 分类号: | B62J1/06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7 | 代理人: | 闫俊芬 |
地址: | 300400 天津市北辰***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减震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减震鞍座,包括支架、弹性支撑杆,所述弹性支撑杆包括由鞍座固定夹片连接臂与支撑杆前端弯曲圆弧吻接后向后折返构成支撑杆后侧悬臂,鞍座固定夹片连接臂与支撑杆后端弯曲圆弧吻接后向前折返构成支撑杆前侧悬臂,并构成双U字形弹簧构件,支撑杆后侧悬臂与支架后端连接,支撑杆前侧悬臂与支架前端连接,两只平行的双U字形弹簧构件的支撑杆前侧悬臂分别与左右支撑杆交汇圆弧吻接构成整体双U型弹性支撑杆。有益效果:采用“从固定夹片后方通过U形折返支撑鞍座前端,从固定夹片前方通过U形折返支撑鞍座后端,”的结构可以保证鞍座前后上下平移减震均匀。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鞍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减震鞍座。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者对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骑行的舒适度要求越来越高,鞍座作为支撑骑行者的主要部件,鞍座的减震性能直接影响到骑行的舒适度。授权公告号为CN 209870616U的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减震鞍座,其包括底壳、设置于底壳顶面的坐垫、设置于底壳底面的支撑弓、以及对应底壳后部底面设置的减震机构,所述减震机构包括减震体和用于固定减震体的固定架,所述减震体设置为2个且并排设置于底壳后部,固定架罩合于减震体上并与底壳连接,其中,所述减震体为正六棱柱型弹性体,固定架上设置有与减震体形状吻合的固定槽。该减震鞍座取消了传统的弹簧减震结构,使用新型的减震体替代,减震体较好地平衡鞍座的减震性能和支撑性能。市场上有各种减振鞍座,其大致结构均为鞍座前端通过支撑杆的前端螺栓固定,鞍座后端通过各式的弹簧与支撑杆的后端连接,以达到减振的目的。授权公告号为CN 211809978 U的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横轴螺旋减震鞍座,包括座板以及安装在座板下部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在所述座板下方左右对称设置的两条梁杆,所述梁杆的后部设有螺旋部,所述螺旋部的轴线沿水平延伸。本发明中用于支撑鞍座座板的支架上具有螺旋部,令支架除具有支撑作用之外,其自身具有减震功能,无需连接配装其它减震部件,减少鞍座下部的部件数量,简化减震结构,消除因部件之间的连接稳定性而带来的安全隐患。授权公告号为CN 211809980 U的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竖向回形减震鞍座,包括座板以及安装在座板下部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在所述座板下方左右对称设置的两条梁杆,所述梁杆的后部设有竖向回形部,所述竖向回形部包括支撑梁段和连接于两支撑梁段之间的弯曲缓冲梁段,所述支撑梁段和弯曲缓冲梁段位于同一竖向平面上。
上述结构虽然通过弹簧能够减震,但是只是鞍座的后半部分有减震效果。原因是减震时鞍座前端被固定,随着后方弹簧的压缩,鞍座后方可以下沉,随着弹簧上下往复运动,带动鞍座呈“磕头式”运动,实际只是半边减震,因此使骑行舒适度大打折扣。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以及市场的需求,鞍座还需进一步改进。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减震鞍座,可以实现鞍座前后同时上下平稳运动,保证鞍座的前后端减震均匀。
本发明为实现上述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减震鞍座,包括座板及置于其下方的支架、支架上连接有弹性支撑杆,弹性支撑杆上夹紧有鞍座固定夹片,其特征是:所述弹性支撑杆包括鞍座固定夹片连接臂、支撑杆后侧悬臂、支撑杆前侧悬臂、支撑杆前端弯曲圆弧、支撑杆后端弯曲圆弧和左右支撑杆交汇圆弧,所述鞍座固定夹片连接臂与支撑杆前端弯曲圆弧吻接后向后折返构成支撑杆后侧悬臂,所述鞍座固定夹片连接臂与支撑杆后端弯曲圆弧吻接后向前折返构成支撑杆前侧悬臂,并构成形状呈双U字形弹簧构件,所述支撑杆后侧悬臂与支架后端连接,支撑杆前侧悬臂与支架前端连接,两只平行设置的双U字形弹簧构件的支撑杆前侧悬臂分别与左右支撑杆交汇圆弧吻接构成整体双U型弹性支撑杆。
所述支撑杆后侧悬臂由直线悬臂和S形悬臂构成加长型后侧悬臂,加长型后侧悬臂前端与支撑杆前端弯曲圆弧吻接,直线悬臂后端直角弯曲构成支撑杆后支点轴。
所述支撑杆后侧悬臂末端直角弯曲构成支撑杆后支点轴,鞍座固定夹片与双U型弹性支撑杆夹紧形成固定支点,支架与双U型弹性支撑杆前端、后端的连接呈活动支点结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津亿百客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天津亿百客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557267.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