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燃烧爆炸物配装组兼容性判定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011471732.0 | 申请日: | 2020-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57255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7-18 |
发明(设计)人: | 薛乐星;赵娟;潘文;冯博;席鹏;封雪松;冯晓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1N13/00 | 分类号: | G01N13/00;G01N33/22;G01N25/54 |
代理公司: | 西安恒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61216 | 代理人: | 李郑建 |
地址: | 710065 陕西***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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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燃烧 爆炸物 配装 兼容性 判定 方法 | ||
1.一种燃烧爆炸物配装组兼容性判定方法,针对不同配装组的燃烧爆炸物兼容性进行判定,其特征在于,判定方法依次包括物理相容性判定、化学相容性判定和爆炸相容性判定;
具体按下列步骤进行:
步骤1,物理相容性判定试验,将等质量的两种燃烧爆炸物混合,如果发生溶解、气体挥发的物理状态改变,判定物理不相容,试验终止,两种燃烧爆炸物配装组不兼容,否则进行步骤2;
步骤2,化学相容性判定试验,采用GJB 772A-97中500组方法规定的安定性和相容性试验方法,如果化学不相容,试验终止,两种燃烧爆炸物配装组不兼容,否则进行步骤3;
步骤3,根据GB 14371对两种燃烧爆炸物进行判定,如果两种燃烧爆炸物都属于第一类爆炸性物质则进行步骤4,否则进行步骤5;
步骤4,殉爆试验,对比相同质量下两种燃烧爆炸物单独起爆及殉爆后的爆炸冲击波峰值压力,如果殉爆后的冲击波峰值压力超过了单独起爆时较大一方冲击波峰值压力,则表明两种燃烧爆炸物殉爆不相容,试验终止,两种燃烧爆炸物配装组不兼容,否则两种燃烧爆炸物配装组兼容;
步骤5,爆炸罐试验,对比相同质量下两种燃烧爆炸物单独及混合后的爆炸罐试验,测定准静态压力和峰值温度,如果两种燃烧爆炸物混合后的准静态压力超过了单独起爆时较大一方的准静态压力或,或两种燃烧爆炸物混合后的峰值温度超过了单独起爆时较大一方的峰值温度,则表明两种燃烧爆炸物配装组不兼容,试验终止,否则进行步骤6;
步骤6,空中爆炸试验,对比相同质量下两种燃烧爆炸物单独及混合后的空中爆炸试验,测定冲击波冲量,如果两种燃烧爆炸物混合后的冲击波冲量超过了单独起爆时较大一方的冲击波冲量,则表明两种燃烧爆炸物配装组不兼容,试验终止,否则两种燃烧爆炸物配装组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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