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气化炉的控制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1431127.0 | 申请日: | 2020-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9274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2 |
发明(设计)人: | 付伟贤;李晓丽;王向龙;高明;刘刚;彭知顺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J3/50 | 分类号: | C10J3/50;C10J3/72 |
代理公司: | 北京工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6 | 代理人: | 郭欣欣 |
地址: | 065001 河北省廊坊市经***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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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气化 控制 方法 | ||
1.一种气化炉的控制方法,所述气化炉具有烧嘴,所述烧嘴具有从内至外依次套设的第一氧气通道、第一物料通道、第二物料通道和第二氧气通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步骤一,所述气化炉运行过程中,若需要停止向第一物料通道和第二物料通道中的任一物料通道输送物料,则将所述第一氧气通道的输送量A0保持不变,将所述第二氧气通道的输送量从D0调整至D1,所述D1等于所述D0减去气化系统中预停止输送物料量气化所对应的氧气量,然后在预设时间内,停止向所述任一物料通道输送物料。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停止向所述任一物料通道输送物料之后,还包括:
步骤二,在预设时间内,向停止输送物料的物料通道内供应惰性气体和/或二氧化碳气体;
步骤三,将所述第一氧气通道的输送量调整至A1,将第二氧气通道的输送量调整至D2,所述A1与所述D2之和等于所述A0与所述D1之和。
3.如权利要求1-2任一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物料通道为水煤浆通道,所述第二物料通道为粉煤通道。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骤一中所述任一物料为水煤浆时,步骤三中的所述A1与所述D2之和中所述A1的占比为5%-30%;
步骤一中所述任一物料为粉煤时,步骤三中的所述A1与所述D2之和中所述A1的占比为18%-25%。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骤一中,预停止输送物料的停止量及其对应的所述第二氧气通道的输送量均按照70-75%、40-50%两个阶段进行减少。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将所述第一氧气通道的输送量调整至A1,将第二氧气通道的输送量调整至D2之后,还包括:
步骤四、将一直输送物料的物料通道的输送量从C0调整至C1,将所述第一氧气通道的输送量调整至A2,将所述第二氧气通道的输送量调整至D3,所述C1与所述C0的差值等于所述任一物料通道在未停止输送物料时的物料输送量,所述A2与所述D3之和与所述C1的比值等于气化系统中一直输送的物料气化所对应的氧煤比;而且,
步骤一中所述任一物料为水煤浆时,所述A2与D3之和中A2的占比为5%-30%;
步骤一中所述任一物料为粉煤时,所述A2与D3之和中A2的占比为18%-25%。
7.一种气化炉的控制方法,所述气化炉具有烧嘴,所述烧嘴具有从内至外依次套设的第一氧气通道、第一物料通道、第二物料通道和第二氧气通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步骤一,所述气化炉运行过程中,在所述第一物料通道和所述第二物料通道中的任一物料通道按输送量G0输送物料,另一物料通道输送惰性气体和/或二氧化碳气体时,若需要开始向所述另一物料通道输送物料,则将所述第一氧气通道的输送量从E0调整至E1,将所述第二氧气通道的输送量从H0调整至H1,所述E1为气化系统中所述任一物料通道和所述另一物料通道均输送物料时所述第一氧气通道的输送量,所述E1与所述H1之和等于所述E0与所述H0之和,接着停止向所述另一物料通道内输送惰性气体和/或二氧化碳气体,然后在预设时间内,开始向所述另一物料通道按输送量F0输送物料。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开始向所述另一物料通道按输送量F0输送物料之时,将所述第二氧气通道的输送量调整至H2,所述H2与所述F0的比值等于气化系统中预开始输送物料气化所对应的氧煤比。
9.如权利要求7-8任一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第一物料通道为水煤浆通道,第二物料通道为粉煤通道。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将所述第一氧气通道的输送量从E0调整至E1,将所述第二氧气通道的输送量从H0调整至H1之前,使得所述G0为气化系统中所述任一物料通道和所述另一物料通道均输送物料时所述另一物料通道的输送量,所述E0与所述H0之和与所述G0的比值等于气化系统中所述另一物料气化所对应的氧煤比;而且,
步骤一中所述另一物料为水煤浆时,所述E0与所述H0中所述E0的占比为5%-30%;
步骤一中所述另一物料为粉煤时,所述E0与所述H0中所述E0的占比为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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